
被污染的农田

随处可见的白色矿渣污染物

污染的水源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为复绿,当地政府在矿渣表面覆盖一层薄土,种下的树苗烂根枯死
中国社会新闻社讯:(艾森新闻网www.isen.xin 首席记者肖业千)数百亩耕地(农田)被污染无法复耕,被污染的水源致使牲畜饮用后死亡,村民忧心忡忡,当地职能部门以及政府公职人员渎职失职漠视村民利益,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朱屋村村民向本社反映原英德市东华镇委书记罗伟权(现英德市副市长)、东华镇派出所黄焜所长、郭献坚(原大镇派出所所长)动用公权力,疑违法参与选矿厂经营,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在任期未满,强迫村长辞职,干预村民自治,指定村长小组长候选人,以达到企业继续违法生产的目的。
经了解,英德市东华镇永泰选矿厂、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厂、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自2008年起,,在没有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没有取得环保许可证和排污证的情况下,就在朱屋村岗蒲岭林地上建厂生产,三间选矿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肆意排放,矿渣随意露天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被污染的水源、空气、耕地,严重危及村民的生产生活及自身的身体健康。目前三家选矿厂在村民的长期投诉检举中撤离,但所占林地硬底化以及选矿厂周边200多亩林地、基本农田遭受严重污染而无法耕种。
据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英环信英字[2019]第1号《关于朱光招等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英德市东华镇永泰选矿厂2012年9月28日通过环评(英环审【2012】104号),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厂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环评(英环审【2011】386号),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2018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2016年12月31日经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清环备【2016】166号),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上述三家选矿厂在未取得环评前就一直违法组织生产,期中前2家分别在2012年、2011年通过环评,直到2017年2018年才分别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甚至到2019年被关停仍未取得排污证。10年的无证生产或证照不全,当地环保局、国土资源、林业、镇政府等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在投诉无门维权无望、监管部门人员渎职失职的情况下,村民被迫以死抗争,在与选矿厂交涉无果进而强行清场过程中,导致部分物品受损,被冠以宗族恶势力起诉,官员的失职为何要村民来承担?
村民向记者反映,在投诉无门维权无望的情况下,村民只能等选矿厂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自动撤离。令朱屋村村民感到愤怒的是,2018年9月,合约到期后,三间选矿厂在收到村民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合同到期后自行搬离,归还土地,进行复绿,并对矿渣作无害化处理。但选矿厂倚着其有当地政府个别领导的撑腰,未有任何搬离停工的迹象,仍然在涉案林地上继续违法生产经营。由于选矿厂的所作所为进一步激怒了村民,2018年10月21日上午,100多名朱屋村民自发前往选矿厂进行交涉,要求选矿厂搬离,在交涉中愤怒的村民被迫强行清场,进而与选矿厂员工发生争执导致财物受损。村民组长朱光招及其他几位小组长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羁押,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却以宗族恶势力团伙进行起诉,但对选矿厂的污染环境事件不闻不问,不少村民质疑其执法的公正性。
在村民不断上访、投诉的过程中,作为英德市检察机关应主动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职责,调查核实后应向英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和东华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整改,检察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但英德市检察院并没有履行其监管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没有法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村民的维权不断升级,英德市公安局、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英德环保局)等部门才对英德市东华镇水泰选矿厂、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立案。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英德市环保局)在《关于朱光招梁小红等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9】第8号/第13号第三项:处理情况。第一,“要求村民冷静头脑,双方要理智处理矛盾纠纷”。环保局怎么把“环境污染”说成是“矛盾纠纷”,环保局究竟是来处理“环保”还是处理“纠纷”?令人费解。第二,说明对选矿厂周边的水体进行调查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测项目“达标”(英环测【2019】E15号)。对于“达标”一说,村民调侃说,“检测人员是不是来东华镇朱屋村提矿泉水回去检测”?记者在村民的引导下到现场实地采访,由于露天堆放数百万吨的矿渣,在雨水的冲刷下,废水直接排入农田渗入地下,连片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而丟荒,酸臭味熏天,种下的树苗成片烂根枯死,选矿厂附近的溪水显暗蓝色不见任何鱼虾水生物,污染面令人极其震惊。为此,东华镇政府前几年不得不在选矿厂下游新建一条引水渠从另外山头引水灌溉。
在村民有牛羊牲畜饮用附近水源中毒死亡后,朱屋村民小组聘请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涉案林地土壤中的多项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重金属成分与选矿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
选矿厂责任人被以非法占用山林地进行起诉,对大面积环境污染只字不提,责任人从立案侦查至开庭审理,从未被羁押,且均缓刑处理。
根据英德市人民法院(2019)粤1881刑初408号《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汤飞跃所在的英德市东华镇永泰选矿厂自2009年7月至今,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非法占用山林地进行建设及生产经营。经英德市森林资源调查队鉴定:永泰选矿厂占用林地的总面积为56.6亩,硬底化面积13.3亩,硬底化部分13.3亩已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未硬底化部分有41亩暂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
根据英德市人民法院(2019)粤1881刑初501号《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2014年3月,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厂,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山林地进行建设及生产经营,增加了选矿池、矿坪、厂房、化验室沉淀池等基础设施。经英德市森林资源调查队鉴定:鼎力明选矿厂在英德市占用林地总面积为75.77亩,其中林地面积为75.69亩,非林地面积为0.08亩。按使用类型分:硬底化总面积为18.44亩,其中2014年以后建设新硬底化面积为10.07亩;未硬底化总面积为48.87亩,均为2013年底前破坏;其中2012年图纸实际面积8.46亩,不在现鉴定范围内,为废弃荒地。林地状况:现场硬底化部分已建成生活用房、选矿车间、堆料坪及排污池等选矿作业建筑设施,已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未硬底化部分主要用于堆放矿石及容纳洗矿废水,暂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
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因硬底化(铺设水泥的地面)面积未超过5亩,未达到非法占用林地的刑事立案的标准,故该厂经营者朱光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该厂污染的土地面积与永泰选矿厂、鼎力明选矿厂的面积大致相同。
据判决书显示,英德市东华永泰选矿厂经营者汤飞跃、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厂经营者王志明在2019年10月均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一年半和二年,但是,从立案侦查至开庭审理,从未被羁押,且均得到缓刑处理。上述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均是被污染的,但判决书对生态环境污染只字不提。村民反映,本村村民顺之英选矿厂法人朱光通对村民说,他们只不过是选矿厂的代理人,真正的老板另有其人,从英德到清远市甚至省里都有关系;据一份永泰选矿厂负责人汤飞跃录音显示,原东华镇派出所所长郭献坚(现英德市公安局经侦任职)在顺之英持有股份,还占有林地数百亩,以作矿渣堆放用地,录音内容是否事实,有待纪检监察部门查证。但他们的话并非空穴来风,村民数年来的上访、检举就没有任何效果,直到和选矿厂人员发生冲突,有关部门才有限度介入处理,个别领导处处为选矿厂站台。
为延续选矿厂的违法生产经营,原东华镇委书记罗伟权、派出所所长黄焜违法公然插手村民选举,强迫原村长辞职,干预司法
村民称,2019年5月2日广东卫视公共频道对东华镇朱屋村三间选矿厂的污染事件进行采访报道,节目播出后第二日,罗伟权,黄焜等人不是积极解决村民关心的污染问题,而是捂盖子,组织若干民警来到朱屋村,宣布重新选举村长及各个小组长,由于村长各组长任期未满,遭到村民拒绝。2019年5月8号,罗伟权、黄焜再次以“维稳”的名义带领20多位全副武装的民警进村,要求村民配合选举,并指定了候选人,恫吓村民,特别是村里的低保户,不签名选举将取消低保资格。在罗伟权、黄焜等人的操纵下,被指定村长组长候选人全部当选,其中还包括顺之英选矿厂的法定代表人朱光通。接着,要求这些所谓的村长小组长举行会议,会议内容就是延长三家选矿厂已经到期了的合同,这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接着要求朱光招家人劝说朱光招辞职,并承诺只要辞去村长职务,选矿厂可出具“谅解书”,让法院轻判,并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朱光招不肯配合,将会给予重判。(有录音为证)。朱光招本人告诉记者,他2018年11月30日被羁押于英德市看守所。同年12月17日,驻所检察官曾佑关拿着选矿厂的续租合同和委托书入看守所,要求其在《委托书》上签字,委托朱光洪代表他全权处理村务以及选矿厂的续约事宜,遭到拒绝;.2019年1月份,大镇派出所的杨警官,拿着已经写好的村组长辞职书进入看守所,要求其签字,遭到拒绝,杨警官当面撕毁辞职书后离开;2019年5月7日,东华镇政府党支部书记、党政办陈委员,双寨村委会书记徐沾绍、徐命轮来到看守所,要求朱光招辞去村长职务,并签辞职书,朱光招拒绝签署;.2019年5月10日,大镇派出所黄焜、英德市法院审判长罗卫国以及另一位审判员,一同进入看守所,要求朱光招辞去村长职务,并签辞职书,朱光招拒绝签署(可查看 看守所监控视频)。公职人员公然插手选矿厂污染事件,把人抓起来进行赤裸裸地进行要挟交易,是谁允许他们随意出入看守所进行肆无忌惮的要挟?
在英德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分别对三间选矿厂违反环保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毁坏林地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刑事立案后,2019年11月11日,原东华镇委书记罗伟权、英德市环保局副局长何xx,还在村民大会上信口开河地公开宣称,三间选矿厂具有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任何群众都无权干涉选矿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就把不听话的群众关起来(上述内容有大会录音为证)。既然合法为何被行政处罚以及刑事立案?罗书记和何局长难道不懂吗?村民质疑。
在诉讼过程,以镇政府的名义以所谓的主体不适格向英德市人民法院出具证明,英德市人民法院屈从于压力,以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朱屋村村民的诉讼请求。后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英德市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定原告符合主体资格,指令英德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有知情人透露,个别公务员不仅参股,还占有大片山林地种植风景树。这就不难解释个别党政官员为何使出浑身解数为选矿厂保驾护航,乐此不疲地到看守所要求朱光招辞职并强行干预司法。村民指这些公务员所作所为动机不单纯,这是典型的“权力资本化”。再一个就是,未经处理的数百万吨高污染矿渣在雨水的冲刷下不断污染周边环境,恐怕有人要为此担责。
一份由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东华镇永泰选矿厂拆厂复耕复绿的情况说明》称,“自2019年5月以来,为加强土地管理,强化环境保护,东华镇要求英德市东华镇永泰选矿厂将生产厂房和设备自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农用地复耕复绿,该厂接到政府要求拆除厂房并复耕复绿的要求后,积极配合政府,现厂区所有的厂房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并对所占用的农用地全部进行了复耕复绿,现经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现场检查,复耕复绿工作基本验收合格,下一步厂家表态将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整改到位”。
村民指出,这是一份欺上瞒下的“情况说明”,到过矿渣堆放现场的人都知道,被污染的林地耕地至今寸草不生,并且污染源还在不断扩大,有人应为此担责。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卫星实时监控,可随时随地观察到被污染的场地是否复绿?为何还张着眼睛说瞎话。同样,10年来难道监管部门没有发现问题吗?为何要坐等村民上访举报?甚至电视台2次曝光。村民表示,为了子孙后代,他们不会停止维权,直到解决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祸,是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地方重大事项的决策者,对生态环境负有重大责任。习近平指出:“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贯彻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
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严肃追责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指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追责。”
习近平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本社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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