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右玉县 关于对玉龙矿矿难事故瞒报的情况调查
2021-06-24 07:39:29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玉龙煤业
何江墓地
中国社会新闻社(艾森网www.isen.xin记者李长江)山西报道。对于屡屡发生的矿难和层出不穷的瞒报现象,人们或许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在这个怪圈里循环,悲剧仍会再次上演。事故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制社会的极不尊重。每一次触目惊心的矿难瞒报之后,人们都会一次次反思,靠什么来遏制不断发生的瞒报现象。
山西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且在血泪矿难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矿难瞒报事故更应严肃处理。
2021年1月26日早4点多,山西右玉县玉龙煤矿发生一起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矿工死亡事故。死者,何江, 男,6l岁,副队长,身份证号,142131196002062xxx。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高家堡乡金家花板村人,现居住在右玉县墅林枫A区4号楼二单元601号。
右玉县玉龙煤矿矿难事故发生后,该矿并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上报,而是采取和死者家属协商拿钱私了,试图规避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政策的相关规定。
关于迟报、漏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对职责、责任追究和处分都有明确规定。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煤炭企业之所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无非是想逃脱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没有尽到职责,从而助长了不正之风。
截至记者发稿时,山西右玉县监管部门以及玉龙煤矿对该生产事故依然未按国家政策规定正确处理。通过报道,也希望能够引起右玉县应急管理局李永平局长对该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对该生产事故的处理继续跟进。
【北京频道主编:浩杰ISEN2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