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 法官被指有偏袒 钢架结构被认定简易棚 7886平方米未列入赔偿
2023-07-14 22:05:15 信息来源:艾森网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讯 (艾森新闻网www.isen.info首席记者李卫东 萧业千) 钢架结构养殖场被认定为简易棚;7886平方米场地未列入赔偿湛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8行赔初8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如此判决引创业老兵质疑,该案实质是强征违拆。目前,该案已经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8行赔初8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吴川市人民政府支付赔偿款 836065.05元,与与当事人投入数百万元以及扩大损失相差太远。 该“违法强拆”其实就是“违法强征”造成的损失达13518824元及扩大损失4103045元。合计17621869元。
钢架结构被认定为简易棚房,主审法官被指枉法裁判,偏袒政府
当事人称,主审法官麦江梅仅凭看几眼照片就对如此重要的事实认定轻下结论。照片无法充分证明被拆房屋情况,法官应当进行实地查看,是否为钢架结构。即便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法官也应当分析不能举证的原因系由违拆一方造成,并应当进一步要求违拆方举证,其应承担在“强征强拆”中存在严重过错且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马岭养殖场未纳入赔偿范围,事实查明不清,浪费司法资源,给老百姓制造诉累。
当事人认为,马岭养殖场为7886平方米,跟位于征穷岭的两处养殖场均为同一天、同样手法被强拆,均为同样的事实,在原违法强拆案件中均一并起诉,当事人经一审、二审、发重重审、再审,行政赔偿等,共经历6次审理才进入到行政赔偿阶段,可谓是历尽千辛万苦,明明是同样的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直接类推适用一并纳入赔偿范围。该判决仅是通过一句 “原判决没有认定”就可以对马岭的强拆赔偿问题视而不见?这样故意给百姓制造诉累,让上诉人再去重新起诉马岭的违法强拆案,再打一审、二审、申请行政赔偿,不给赔再去起诉,这不是故意折腾百姓吗?
对扩大损失部分的认定根本没有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根据在案证据,在征穷岭上的两处养殖场处并未见到有蓄水池、抽水机、室内养龟池,该三样物品亦不会因被诉强拆行为的实施而完全灭失。法官对上诉人提供的蓄水池、抽水机、室内养龟池等照片证据视而不见,还称这三样物品亦不会因被诉强拆行为的实施而完全灭失,那法官为何不去现场查看?造成如何结果的原因不是被上诉人导致的,举证不能的责任归由被上诉人承担。在扩大损失部分,完全是因暴力违法拆迁行为造成的,应该由其承担责任。
创业老兵为建筑养殖场投入数百万资金,根据一般生活常识也知道按照85元/平米的标准根本无法建设任何养殖场,连人工费都不够。按照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钢架构房屋的补偿标准是800元/平米。
林亚桂、周亚坚等老兵们倾尽所能,打了四五年官司,到最后获得的赔偿还不如政府内部报告文件定的赔偿标准高。本案当事人都是两参抗战老兵,他们为了国家在战场上流过血,退伍后为了不给国家添负担自力更生搞养殖场创业,当时得到原吴川市主要领导赞成和支持,没想到还遇到政府违法强拆,砸了老兵们的饭碗,让英雄们流血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