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官助理权力不受限 律师不准见当事人
2024-02-05 21:36:19 信息来源:广东新媒体中心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 (艾森网www.isenbj.cn记者黄剑锋 林青海南报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相关明文法律规定,是辩护律师的法定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然而,新疆丝绸之路律师事务所干卫东律师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依法会见在押海韵集团实控人陈宪清时却被拒绝了。随后,干律师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交投诉材料,至今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解释和回复。
据悉,2023年12月7日上午,干律师到海口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2022)琼01刑初56号案被告人陈宪清辩护人的辩护手续。当天下午,干律师赶赴海口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陈宪清。在办理会见手续过程中,看守所接到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名叫“张鹏飞”的人的电话,即不准干律师会见陈宪清了。12月8日,干律师向法院递交了手写书面《投诉材料》,张鹏飞为被投诉人,职务不详。投诉事项:追究张鹏飞滥用职权的违法责任。
投诉内容为:“根据《刑法》及律师法的规定,会见被告人是辩护律师的法定权利,张鹏飞有什么权力限制律师会见。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只有在侦查期间有部分案件可以由办案机关批准,而陈宪清案已经是审判阶段了,没有了任何限制会见的法定事项。张鹏飞到底是谁?是谁给他的权力破坏法律实施?请你院依照滥用职权的行为对其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投诉人。”
记者从网上查询发布于2020年11月审判辅助人员名单获知,张鹏飞为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未定级)。就此事记者拨通了干律师的电话,干律师对记者说:“12月8日投诉到法院后并没有回复,张鹏飞是法院的法官助理。同样的事情之前在其他地方也遭遇过,也不是每个法院都是这样的。网上也讨论了,本案法院指定一个辩护人。法院不允许律师作为陈宪清的辩护人,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有家属委托辩护人,是不允许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指定辩护人是用了公民缴纳的纳税钱。法院以多次变更辩护人,不允许再请辩护人的理由并不成立,这是一个典型的耍流氓行为。过了年我打算去一下法院,看他们怎么处理。”事件进展如何,本社将继续跟进。
图\文来源:广东新媒体中心
校对:王梓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