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戈平:宪法适用香港《基本法》不能取代
2016-03-14 10:27:15 信息来源: 星岛日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今年两会的总理及政协工作报告都提及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饶戈平指《基本法》不能取代宪法的地位,更不能形成以《基本法》对抗宪法的情况,强调一国两制亦是从宪法而来,要在法律上认同及尊重宪法,否则不利于与中央的互信。
《星岛日报》报道,饶戈平强调,中央对港的权力不限于国防、外交,指除上述两项,中央最少还有八项权力,包括对香港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决定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审查立法会通过的法律、对特首及官员的任命权、解释及修改《基本法》、赋予香港新的权力及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等,反问这些都在《基本法》中写得很清楚,为何不被认同?他指这些权力仍未有具体实施细节或法律,但作为法律原则及权力,是应该事先宣示的。
饶戈平认为,香港社会存在对《基本法》不准确、不全面的理解,“这就不利于我们形成一种共识和中央那种互信”。他直言有人觉得香港只要实行《基本法》便可,“宪法有没有、存不存在都无关紧要,其实这是个误解,这也是个误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大法,适用在全国所有地方、所有组织和人群的,香港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宪法自然也适用,笑问国家主席、领土安排也是根据宪法制定,那是否都不适用于香港?
饶戈平指,《基本法》不能取代宪法的地位,更不能形成用《基本法》对抗宪法的情况,要解决对国家的认同,要在法律上认同、尊重宪法,强调一国两制也是根据宪法制定,不保护宪法又如何保护《基本法》。
另外,对于特首梁振英早前提及,如有需要,可以退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部分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亦表示支持;饶戈平认为,这都是个别人的意见,又说,有关的公约是以国家为缔约国签署,香港作为地方政府,是没有资格单方面要求退出,也没有听说过中国要退出有关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