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精”港导游 殴内地客监五月
2016-07-01 12:23:32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导游胡彦南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艾森网消息:内地游客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红磡珠宝店被殴,送院后翌日死亡,事后证实死于心肌急性栓塞,案件轰动中港。涉案港人导游胡彦南两项普通袭击罪成,昨在九龙城法院被判囚五个月,获保释等候上诉。张君铭裁判官指被告证供谎话连篇,行为损害香港旅游业的声誉。
《星岛日报》报道,张官判案指出,被告胡彦南(四十四岁)为脱罪及推卸责任,口供不合情理及前后矛盾。胡首次口供称内地游客苗春起及女团友十分火爆,因拒绝购物而争吵,胡担心影响其他团友购物而佣金减少,一时冲动下拉走女团友及踢苗,但庭上又改称怕女团友施袭,为自衞而踢人。
张官只接纳胡首次口供作为事实,并分析指女团友的力气不及被告,胡无必要自衞。胡亦无要求警方或职员协助,女团友挣扎时,胡无放手而是拉扯她,明显胡是泄愤后才停止行为。
辩方求情称,胡受争吵的炽热气氛影响,身为导游,依赖佣金收入,无可厚非才介入事件,也非争吵事件的始作俑者,更无不断追打人。
香港旅游业议会委员求情信指胡富正义感。警方以伤人罪拘捕被告,后改控误杀罪,现改控普通袭击罪,被告一直蒙受精神压力,无案底,被还柙四星期已是一个教训,重犯机会低。
张官两度指案情十分严重,批评被告作为导游,更具二十年经验,理应深知责任是保障旅客利益及安全,却为自身利益而袭击游客,损害香港购物天堂的国际形象。案中另一被告刘洋早前已认罪及判囚三个月,被告罪责不比刘低,故罚款或缓刑均不能反映被告罪责。被告不认罪及经审讯裁定罪成,显示他毫无悔意。
胡彦南获准保释上诉,须交出二十万保释金、不得离港、每星期三天到警署报到及不得前往事发地点。香港旅游促进会总干事崔定邦昨到庭了解判决,认为今次是个别事件,纯粹因客人纠纷致胡犯案。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三六一一——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