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同意缩通报时限 梁振英:取得阶段成果
2016-07-07 13:13:01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及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等前日上京,与公安部、港澳办及有关部门商讨通报机制,昨日行政长官梁振英会见传媒交代进度,他表示会议取得阶段性成果,包括通报时间同意可以不多于14日,内容亦应该更明确,包括需通报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双方亦同意增加通报方式及对口单位,亦争取通报范围应该涵盖所有执法单位,并会于本月底进行第二轮磋商。
《星岛日报》报道,梁振英昨与有份上京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及署理警务处处长黄志雄会见传媒,表示已就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进行第一轮磋商,及听取内地有关部门就林荣基案,以及今年3月14日在大埔发生一宗找换店劫杀案疑犯在内地被捕情况的通报。
梁振英亦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表示,中央高度重视检讨通报机制的建议,因而短时间内安排会议,亦认同应主动顺应形势变化及民众期望,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
梁振英称会议进行个多小时,取得阶段性成果,改善方向包括通报时间、内容、渠道,首先双方同意通报机制时限可以压缩到少过14日,内容亦同意应该“明确化”,包括需列明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亦同意本月底将进行第二轮磋商。
但行会成员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具体成果亦都要看公安部到时候的声明”,指当年通报机制是有正式书面安排,实质成果仍须看当中文字。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又表示,扩阔通报范围“当然是好事”,但认为很难指定或规定内地于指定时限通报,但因为机制属双向,她亦指希望将来通报能愈加详尽及更及时。民建联叶国谦则认为,通报机制需尊重两地安排,认为通报机制限于14日内,有助两地明确定明时限,亦相信将会涵盖所有执法机关,相信内地方面会依法去做。
林荣基昨日接受电台专访时,认为即使有通报机制,内地和香港也不可能是对等关系。他指以自身经历,能证明内地政府无法无天,设立机制后亦不会按香港法律执行。但林荣基亦指通报机制有胜于无,未有实质作用,但如无通报机制,可能港人在内地被困几年也无人知道。涂谨申批评,港府与内地商讨通报机制并无取得成效,指通报时限应缩短至10日,又认为机制应该涵盖所有官方部门,并容许香港政府派人前往探望在内地被拘留的人士。
梁振英昨天又被问及,香港书商寄书往内地是否已经触犯内地法律,梁振英只表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不同法律的,任何人到外地都要遵守当地法律。
大律师公会昨日亦指,政府可进一步要求内地澄清“非法经营”指控,让港人了解何等行为有机会触犯内地法律。对于林荣基被拘是否触犯“一国两制”,大律师公会则指,据了解内地是针对林荣基透过代理人把书籍以内地包裹形式寄出的行为,而非于香港发生的行为,因而不涉侵犯“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