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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两类急重危伤病人员可获应急救助

2019-10-13 04:37:5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今后,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均可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共同印发《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省、市两级政府分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鼓励县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等确认的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于身份无法明确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核查。

  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填报《救助申请审批表》,及时向经办机构提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省、市级医疗机构向市级经办机构提交支付申请;县级医疗机构向县级经办机构提交支付申请。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进行联审。对符合救助基金支付条件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将核准的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记者 王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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