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警制定四级预警应对汛期交通安全
2018-05-22 22:24:23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6月1日至9月30日为全省汛期。预测全省可能出现较重汛情,防汛形势不容乐观。省公安厅交管局近日制定《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增强交警系统应急处突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全力以赴迎汛备汛。
预案划分了四级应急级别,按照省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汛情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防汛预警达到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后,有关交管部门对易积水点段加强巡逻和交通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防汛预警达到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后,有关交管部门值班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警力对低洼积水地点进行交通指挥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并每半小时上报一次积水深度及排水进展情况;防汛预警达到Ⅱ级时,启动Ⅱ响应后,相关交管部门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并抽调备勤人员支援严重积水路段,路段积水深度已影响到机动车正常行驶时,迅速采取分流措施,并每15分钟上报一次积水深度、交通影响程度和排水进度情况;防汛预警达到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后,省、市交管部门领导要赶赴现场调度指挥,市区重点保证主干道交通畅通;其他地区重点保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畅通。
一旦启动等级响应或接报重大汛情后,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每2小时向上级指挥中心报送一次实时天气、工作信息;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记者 孙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