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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大力度整治建设行业“挂证”问题

2018-08-04 06:26:09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我省加大力度整治建设行业“挂证”问题

整治“挂证” 还需多方联动

  制图/孙涛

  近日,省住建厅公布了25起住建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其中4人因出租、出借建造师、工程师证书受到行政处罚。这4人就是人们俗称的“挂证族”。

  “挂证”是企业(单位)和注册人员以获取不当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在注册过程中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注册企业(单位)与实际受聘企业(单位)不一致、注册在两个及以上企业(单位)的违规行为。

  为什么会出现“挂证族”?“挂证”有何危害?如何更好地整治“挂证”问题?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企业有需求,“挂证”现象普遍

  在我国,企业若要进行资质升级,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注册人员,年审时须出示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才可通过核验。由此,“挂证”现象应运而生。

  “挂证”在很多行业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建设行业的建造师等证书“出租”尤为火爆。业内人士透露,建造师分为港口、机电、安装、水运、市政工程、矿建等不同类别,出租的费用根据证书种类和市场行情有所不同。一级注册建造师出租证书一年收入可达3万元左右,如果是基建或者市政工程的建造师出租证书一年收入可达十几万元。

  记者在网上检索“挂证”二字,搜索出很多挂靠网站。不仅有诸如“挂证网”“挂靠网”“无忧挂靠”之类的网站,还有各种“挂证”论坛,供“挂证族”总结交流经验,以规避风险。

  人才缺口大,企业又有需求,这就让“挂证族”有了生存空间。

  “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一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也就是说企业有什么样的人才、什么样的资质才能做什么项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企业来说,利用挂靠的证书,能够解决资质升级问题,降低经营成本,也为“挂证”提供了市场。

  建造师考试通过难度大,全国持证人数有限,也是催生“挂证”的原因之一。

  “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通过率一般在10%左右。考试毕竟不同于实践,单位有些有着多年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人,并不一定能够通过建造师考试。但不论是公司资质的保级、升级,还是承接工程项目,持证人员数量都是硬性指标。因此,除了正式招聘一些有证书的员工外,一些单位也会选择租用一些挂靠的证书。”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挂证”问题不仅存在于建设行业,“挂证族”还多出现在医疗、交通、水利等领域,其中包括咨询工程师、执业药师、医师等。“挂证”市场火爆,全国各地“挂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以一级注册建造师为例,一年“出租”证书费用在某些地方竟高达二十多万元。

  “‘挂证’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行业管理和职业资格制度健康发展,扰乱了相关行业的市场发展秩序,而且有风险隐患,可能会引发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

  “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均应由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私自出租或者转借他人。将证书租给他人使用,很可能导致证件所有人面临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的双重风险。”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国职业资格管理相关法规中已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比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提出,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既然规定不得人证分离,为何“挂证”现象仍大量存在?除了一些企业、个人追逐利益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监管的虚化、弱化,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监管手段和方式单一。

  以建造师为例,在社保监管方面就存在漏洞。企业为完成资质考核,就通过跟“挂证族”签协议,给他们购买社保,制造出“挂证族”在公司“注册”的假象。由于社保没有全国联网,使得很多企业在借用“挂证族”资格证时有了操作空间,而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协议是私下的,监管部门难以确认哪些是专业的“挂证族”。而相关资质管理部门在进行资质审查时,主要负责审查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一定期限内社保缴费记录,其余环节缺乏监控,同样给“挂证族”提供了可乘之机。

  “‘挂证’一经发现,处理措施一般为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注销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相关机构资格证书,不能再从事相关工作。”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只有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挂证”问题的发生。

  日前,为打击“挂证”行为,河南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文,要求在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必须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信息,核实企业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河南率先推进资质审批与社保信息联网,对“挂证”无疑是一记重拳。资质审批与社保缴费信息联网,使得各行业监管部门查处“挂证”变得简单、高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省也在加紧对建设行业“挂证”问题的重点整治,加强多部门联动。近日,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同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有效开展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挂证”问题的整治工作,采取组织注册企业(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深入开展“挂证”行为清理工作。

  省住建厅还畅通了投诉举报方式,加大监察力度,对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线索和检查清理出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案必查”,逐一核实,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职权立案查处。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依法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建厅撤销其注册的,各地要随时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还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建设行业执业证书“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作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对于发现违规“挂证”问题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挂证”人员信息定期向社会曝光,不断消除“挂证”滋生的土壤。

  专业人士认为,整治“挂证”乱象,要向大数据借力,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构建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等数据库和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以单位查人、以人查单位。此外,还应加大查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彻底斩断“挂证”背后的利益链条,让“挂证”市场失去存在的基础。(记者 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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