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河北:河长制工作全面督查每年至少2次

2018-08-29 05:06:0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河长制工作全面督查每年至少2次

  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实施主体和工作原则,对督查的对象、方式、方法、内容、程序,督办的类别、形式、程序以及整改反馈要求、督办结果的运用和问责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督查分为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和飞行督查。全面督查每年至少2次,专项督查和飞行督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督查整改通知印发督查对象,督查对象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并将完成情况报送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督办按照实施主体不同,分为河(湖)长督办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督办。督办形式包括下达省级总河湖长令、省级河长湖长令、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督办单和重点约谈。每年底,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对督查、督办、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督办、整改及约谈情况作为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盛啸然、吕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