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文打造全省教师队伍建设2.0版
2018-09-12 06:28:18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提升教师政治地位 完善荣誉制度
河北发文打造全省教师队伍建设2.0版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昨天下午,河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人和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三个优先、四个提高 都为教师地位和待遇下功夫
据介绍,《实施意见》在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上全面对接中央文件,全文分总体要求、改革任务、组织保障三大板块,共6部分26条。在重点改革举措方面,围绕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实施意见》确立了教师队伍建设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三个优先”地位,即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着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生活待遇。
《实施意见》强调,一是提升教师政治地位。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进一步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二是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三是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地位。
四是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收入分配上体现三个“倾斜”:向班主任倾斜,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向乡村教师倾斜,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八大改革
力保实现2035年教师队伍建设终极目标
省教育厅负责人在解读《实施意见》时说,《实施意见》以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重点推出八项大的改革任务。
一是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完善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岗位总量,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学校负责岗位聘用。
三是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改革。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四是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创新招聘方式。
五是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从行业企业引进高水平紧缺人才可降低学历要求,允许先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
六是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由高校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七是教师队伍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主要是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将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特教教师倾斜;实现职称评定和聘用相衔接。
八是教师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提高师德考核内容比重,克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记者 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