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河北省空气质量考核:石家庄位列第二
2018-11-14 07:01:2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昨日,记者从省大气办获悉,9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出炉,在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中,石家庄位列第二,获得80万元奖励。此外,在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考核排名中,石家庄市所辖的5个县(区)进入前10名,也分别获得14万元至46万元不等的奖励。这是4月份考核排名工作启动以来石家庄取得的最好成绩。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从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邢台市、石家庄市、廊坊市、邯郸市、保定市、衡水市、沧州市、唐山市。依据有关规定,对邢台市、石家庄市、廊坊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沧州市、衡水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前10名依次是:三河市、井陉矿区、井陉县、赞皇县、易县、阜平县、迁西县、遵化市、平山县、石家庄市桥西区。依次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依次是:唐县、平乡县、宁晋县、广宗县、唐山市路南区、辛集市、迁安市、武强县、望都县、鸡泽县。依次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前3名依次是: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怀来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后3名为秦皇岛市卢龙县、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卢龙县扣减30万元,按照规定,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当月PM2.5平均浓度达标,不再进行资金扣减,相应按排序递补秦皇岛市抚宁区、昌黎县,进行惩罚性资金扣减,分别扣减20万元、10万元。
对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倒数第1名的沧州市予以预警提示。对同比改善幅度居后的广宗县、平乡县、枣强县、巨鹿县、临西县、南宫市、涿州市、威县、唐县、武邑县、武强县、河间市、阜城县、故城县、景县、迁安市、安平县、北戴河区、卢龙县、山海关区予以预警提示。
对1-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的滦平县、隆化县、唐山市丰润区、顺平县、曲阳县、保定市徐水区、唐县、涿州市、涞水县、安国市予以通报批评(剔除PM2.5平均浓度达标的县)。对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的枣强县、卢龙县予以通报批评。
对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卢龙县公开约谈。(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