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一批环境违法典型问题
2019-03-16 05:16:4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一批环境违法典型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环境违法,严肃查处!
3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了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环境违法典型问题,并责成相关地市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近期,受重污染天气影响,我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地区启动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为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3月5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存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现象。
3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检查人员在平山县执法检查时发现,敬业钢铁集团轧钢车间密闭不严,无污染防治设施;9号高炉料坑无喷淋设施,扬尘无组织排放;11号高炉配料间密闭不严,返料输送皮带未密闭,扬尘无组织排放;11号高炉返料输送皮带落料楼、13号高炉返料输送皮带走廊未密闭,1号高炉料坑配料皮带落料点吸尘设施负压不足,部分粉尘直排。
3月6日,在新乐市执法检查时发现,石家庄真强水泥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涉嫌违法生产。
3月7日,在行唐县执法检查时发现,河北顺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涉嫌违法生产。
3月8日,在井陉矿区执法检查时发现,四合木耐火材料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2台梭式窑炉3月5日至3月7日均违法生产。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还对在保定、邢台和邯郸等地发现的环境违法典型问题,一一进行了公开,并责成相关地市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靳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