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六种行为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
2019-04-28 01:46:39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主要有六种。
公开、直接地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基本上是善意使用,但客观上违法。
“打擦边球”。如有些企业把奥林匹克标志与企业名称放在一起做宣传。有的餐馆直接以“五环”“会徽”“奥运”作为菜名。
有的企业特别是中介组织以奥运会为题目,组织会议、论坛、展览、演出等,这也是不允许的。
有些机构在宣传中随意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体育场所擅自使用奥林匹克五环,这也是不允许的,要经过奥林匹克权利人允许才能使用。
媒体刊播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广告,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支持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