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开始
2019-05-31 20:10:0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对象为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的二、三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选拔名额: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0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1000名左右。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第一层次人选一般推荐不超过1人,第二层次人选一般推荐不超过2人。第三层次人选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直各部门和中直驻冀单位按照《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和本通知精神,根据预分名额自行组织选拔,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书由省统一印制。
相关待遇:(一)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为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通过评审可以认定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驻冀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记者 赵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