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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校园霸凌:给女生下药仅冰山一角/图

2016-03-08 15:31:21 信息来源: 环球时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一位高三女生因为自己是同性恋的身份,被同班三名男生下“春药”,当事情被告知老师后,这三名同班男生更是威胁她,要用砒霜毒死她。

近年来,校园暴力和霸凌事件层出不穷,而这个女生遭受到的这次事件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而大多数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受害者都在欺压中默默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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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发生在安徽黄山黄家炳实验中学高三年级中发生的这起恶性事件。三名高中男生,据受害女生爆料说,“仅仅是因为她是个同性恋”,于是就歧视她,要看她倒霉出丑,于是三人疑似从性用品店搞来了所谓的“春药”,然后放到这位女生水杯中,之后就眼睁睁的看她喝掉,等着她出丑...

得亏在我们的现实中,科学已经证明不存在任何小说和影视剧中所描述的那种“春药”,唯一接近的药物,除了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伟哥外,就只有毒品和可以麻醉人的“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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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网站果壳网曾经就“春药”一事专门进行过澄清

所以,那名女生被下药后才并没有出现不良反应,进而可以立刻将此事告诉家长与学校,乃至揭露到网上。

但讽刺的是,真正应该感到“幸运”的,恐怕是那三个下药的男生。由于受害女生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甚至不知道保存物证,结果在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下,三名男生的行为因为并没有造成任何恶果,所以成功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甚至于在老师和接报而来的警方看来,这不过只是“恶作剧”。因此,三名男生中两人仅被记过处分,另一人则被警告处分。当地警方则在一份情况通报中写到:祝这些涉事学生“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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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警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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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网友对这份公告的吐槽

另外,当网络上对此案的关注早已扑天盖地时,当地教育局竟表示不了解案情。在今天我们致电他们询问对此案的看法时,他们的回应是:等我们了解了具体情况,有了官方口径,再向社会通报...

而在这样的局面下,受害女生在前天和昨天下午分别发表在微博上的两条“声明”,也就不令人再感到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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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虽然这件事发展到这里,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这个已经“结束”了,“过去”了,但在耿直哥看来,真正令人感到恐惧的部分,才刚刚开始...

比如,随着受害女生接受“私了”,三名加害者得以继续参加高考,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结果一些来自黄家炳实验中学的学生,乃至来自黄山当地论坛的网民,竟然开始对受害女生进行攻击和谴责。他们认为,受害女生根本不该将此事捅到网上,因为这会抹黑学校和地方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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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黄山本地网民对于受害女生的攻击

所以,虽然三名加害者最终还是道歉了,一改他们之前威胁说如果受害女生要曝光,就用砒霜毒死她的恶劣态度,但受害女生如今所遭受的语言攻击,却比砒霜还要毒,因为那毒并不是来自毒药,而是人心!

可是,耿直哥也很清楚,我即便再愤怒,在我们现行的法律面前,也无能为力。因为女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自身也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所以当地警方即便深入调查,也仍然难以逮捕他们,检方也难以起诉他们。

实际上,有很多很多的校园欺凌案件,同样因为没有达到法定意义上的“违法”标准,所以即便受害人在精神上遭到了严重的创伤,加害者也可以轻松逃过任何法律的惩罚,甚至继续过他们的好日子。

更不用说的是,面对学校“息事宁人”的压力,很多受害学生自己也害怕把事情“闹大”后会影响自己在学校的发展,因此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接受私了。

而且这种来自学校的压力,耿直哥说句良心话,在20年前更为严重,而且不仅仅局限于校园欺凌,就连老师体罚学生,甚至于性骚扰女生,都能被学校“压”下来,有的学校反而还能逼得家长向作恶的老师道歉...

另外,因为那三名下药的高中生中还有未成年人,这更令我即便想在文章中曝光他们的名字,让他们至少背负一些负罪感,也都面临着来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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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微博上又出现的校园欺凌的爆料

所以,这便是为何耿直哥在本文开篇时会说,这起案件其实只是中国校园中所隐藏的罪恶的“冰山上很小很小的一角”的原因:

因为有太多的案件根本还没有进入公众视野,就被“摆平”了。而即便有人找到媒体曝光,媒体也只能泛泛说说案情,却不能曝光作案者的姓名,无法令加害者真正感到“肉疼”。

而这,也是耿直哥为何会在文章开头几段先给大家介绍《聚焦》这部美国电影的原因:与其仅仅“咬住”那三个给同学下药的高三学生,我们更应该关注我们“法律和校园体制”中的漏洞。

试问,当我们国家众多的青少年,常年在学校遭受各种精神上的欺凌,却无处诉苦,加害者则不仅得不到制止和惩罚,甚至都无需承担责任时,我们的立法难道没察觉出这种不对劲吗?

而当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的却不是最应该保护的那些遭受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反而是加害者时,这还是我们立法的初衷吗?

即便立法和修改法律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研,我们的教育部门也总该先有一些制止校园欺凌的规章办法吧?也应该在校园里设置一些独立于学校的机构,可以一方面监督学校是否在帮助受害学生和制止加害者,一方面也可以为受害学生提供心理乃至转学方面的帮助吧。

可是当国外早已设置了这些校园内的预防和干预机制时,当数年前我们国内的媒体就已经刊登了大量深度报道和评论文章,呼吁调整法律与建立校园机制时, 如今我们除了学区房的价格更高了,又真的做出了哪些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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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道的截图来自2007年的北京晚报,当时就有人大代表建议针对校园欺凌设置维权热线“111”,然而这份提案最终“石沉大海”...

今天上午,就在耿直哥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偶然看到了一条来自美国的新闻,说的是美国3名中学生,因为不满老师的批评,在老师喝的苏打水里下了辣椒面,导致老师被辣惨。结果,目前3名学生居然已经因为涉嫌触犯了“食品投毒”的罪名被逮捕了,而且这还是一项“重罪”,面临的刑期会很重!

当然,耿直哥很清楚,我们没法让中国的法律一夜之间就从现在的状态,调整成美国的那种状态。但我们必须尽快做出一些改变了,不能再拖了!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两会上,来自政协的委员和人大的代表们,就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学习美国等国,通过立法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提案和议案,甚至要求尽快出台“校园反暴力”的建议。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要求修改刑法中14岁以下的青少年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更是赢得了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不满已久的网民们的极大支持,在央视发布的相关微博上获得了上万条点赞,几乎是两会期间所有提案和议案中获得点赞最多的一个!

这些民意,这些诉求,耿直哥希望我们的立法者和我们的教育部门能认真对待。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和人权上,我们必须迈出这一步了,而只有迈出这一步,将来他们长大后,也才会更加重视对他人人权与尊严的保护,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啊!当然,说了官方和学校的责任,耿直哥也必须指出,我们的家长也应该加强对你们孩子的教育,特别是教会你们的孩子 “尊重他人”。然而,对于一些家长来说,这恐怕也是他们自己的短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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