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男与小三的对话全被行车纪录器录下。
艾森网消息:据台媒报道,台中一名张姓男子2015年4月间以“消耗体力”为由,欲带林姓小三到酒店开房间,人还没上床就在前往的路上调情,两人的咸湿对话还被行车纪录器录下来,张男虽将记忆卡藏起来,还是被到车上帮小孩拿卡通巧虎光盘的陈姓妻子发现,气的离婚提告。法官1、2审法都判张男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张男与小三的对话相当露骨““很饥渴”、“要你,随时都可以要”、“来啊、脱啊”、“今天一定要去…不然我就要翻脸”、“你看你内衣不给我弄好”、“不用穿啦,你等一下就要脱啦”、“我知道”,“不要穿,脱掉”、“你跟他说我不用(保险套)啊,我又不爱用这个”、“好说,谢谢夸奖,真的很爽喔”,让陈女听后崩溃,毫无挽回余地气的直接提告离婚。
张男事后辩称,他和林女只是朋友关系,但法官打脸表示,朋友并不会“单纯”到汽车旅馆休息、聊天、看电视、做运动,认定他与林女到酒店至少发生1次性关系。张男不服上诉指出,林女当天刚好生理期来,两人没有发生性行为,且录像的光盘是撷取片段,不具证据能力。
惟台中高分院认为,行车器录器是由陈、张两人事前安装,陈女没有违法,且陈女家人剪接片段,是在维护婚姻完整的权益,因而驳回张男上诉,维持1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