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屏东林姓男子4年前与已婚陈姓人妻交往,他不满对方欲断绝与他的往来,下药迷昏人妻后,再从6楼将她抛下楼害她坠楼死亡。一审将林男轻判14年,但二审认为林的恶性重大且犯后没有任何悔意,将他改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林男与陈女有暧昧之情,他为了报复对方打算拒绝往来,取得FM2药品后,在2014年6月17日打电话给陈女,要求对方到他的住处,陈女依约前往后却遭林男殴打,林再强迫对方将FM2混着酒喝下,等到她药效发作陷入沈睡后,再将她抛掷下楼。
陈女遭发现时倒卧大楼草上,上半身背部撞击地面多处骨折,经送医急救后仍因血胸,引发呼吸衰竭而死亡,林男向警方供称,陈女是酒后失足才会发生坠楼意外。
但检警根据解剖报告发现,陈女体内含有FM2成分,加上林男当时四肢有不明擦伤,怀疑林男当天以心情不佳想轻生为由,将陈女约到其屏东住处,陈当面向其要求分手并表明不愿再联络,林男因而不满,将陈女迷昏后杀害,检方侦结后将林男依杀人罪起诉。
屏东地院考量林男患有忧郁症等情状,将他轻判14年,高雄高分院认为,林男只因陈女拒绝再联络就动杀机,手法十分残忍、恶性重大,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让被害家属承受莫大精神痛苦,量刑不宜从轻,加重改判其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