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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主管2年贪污46万

2018-08-21 07:03:11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石某出庭受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90后女孩石某,工作仅仅5个月,就从公司前台升任集团总部采购主管。但在之后的两年时间中,她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侵占公司46万余元。今天上午,石某在朝阳法院受审。

  庭上记者发现,一头长发的石某穿着很潮,但表情木讷,坐在被告席上,石某也显得十分紧张,略微蜷缩的身体显得有些僵硬。

  商城调价产生差价

  “富余资金”全挥霍

  2016年3月大学本科毕业后,通过朋友介绍,1992年出生的石某来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公司的前台。5个月后,公司任命其为集团总部的采购主管。

  “我当时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京东商城的采购,公司的各个部门需要采购东西的,找领导签完字便会发给我,我负责采买。”石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据石某交代,从2016年12月开始,公司的订票工作也交给其负责。

  石某是如何侵占公司财务的?据其交代,公司提供给自己需要购买的东西,自己负责在京东商城下单,下了订单后会生成一个价钱,订单保存7天,在此期间石某会根据订单的钱数向公司财务部门请款。“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够批回来。批了钱以后公司直接将钱打到京东后台账户中,自己再使用公司在京东的账户进行付款。”

  石某称,由于在等批款期间,京东商城会出现调价的情况,有的东西便宜或打折了,这样就会出现差价,账户里就会有富余的钱,就用于自己消费了。“消费以后的全部发票我都开成办公用品再交到公司,公司也一直没有查账。”

  石某说,还有一种情况是京东断货。“我们公司经常从京东商城订购墨盒,有时候京东商城会断货,就会找第三方公司购买。”石某称,找第三方公司的钱是直接由公司结算的,这样京东商城账号里的钱就省出来了,也被石某拿来消费。

  用公司账户订机票

  母女二人多次旅游

  从2016年12月开始,石某开始负责使用携程网络APP给公司领导出行订购机票。2017年4月末,石某使用公司账户给其朋友苏某订购了一张北京飞往上海的机票。“一开始我想着发了工资以后还给公司,但是后来时间一长也没人查,我就没有还。”

  自此之后,石某便大胆起来。2017年9月,石某再次利用公司账户订购了4张北京到成都的往返机票,自己带着母亲和两位朋友一起到成都旅游。

  石某称,两位朋友将机票钱转给了自己,但是其并没有把钱退还到公司的账户里。此后,石某还订购了自己和母亲从北京到稻城的往返机票。石某利用公司账户订票共花费了24870元。

  多次利用公司账户为自己订票,公司为何没有查出来?石某称,公司规定携程账户里钱款不能小于10万元,每当少于10万元便要向公司汇报;同时每当消费了30万元时,石某都要统计上报。“统计表格是我自己做的,我就把给自己订票的名字换成公司经常出差的员工名字,这样公司就没查出来。”

  检方查明,石某在2016年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主管的职务便利,在办公用品采购和机票订票过程中,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侵占公司人民币46万余元。现金赃款已全部退赔。

  检方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缓刑。

  石某当庭表示认罪,其代理律师为其做轻罪辩护。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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