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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床受伤维权多发 行业安全引担忧

2019-04-21 06:12:1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4月16日,朝阳区孙河乡乐翻了蹦床乐园蹦床设施上两名工作人员站在两侧。此前有一名消费者在该场地蹦床时受伤,起诉索赔17万元。朝阳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近日,昌平区沙河一家蹦床乐园内,不少家长领着孩子在里面玩耍,也有不少成年人结伴放松。场馆内没有划分成人和儿童区,未见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除蹦床外场地内还有一些其他辅助游乐设备。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近日,朝阳区东坝一家蹦床乐园活动区入口贴着入场须知和蹦床安全准则。律师称,类似的告知义务是经营方免责条件之一,如遇纠纷,案件审理时,法官会考虑到这个要素,对消费者和经营方的责任进行相应划分。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时下蹦床乐园成了年轻人的娱乐新去处,但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4月16日下午,一桩蹦床受伤纠纷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就乐园的安全保障问题展开辩论。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类似的纠纷案并不少见,当事人多因蹦床受伤遭遇维权困难。近日,记者探访了几家北京蹦床乐园发现,一些乐园管理松散,消费者签署了免责协议,经营方便不再过问,成人、儿童“混蹦”情况多见,不时发生碰撞,安全员也是由兼职学生构成。

  行业专家表示,蹦床乐园与专业蹦床有本质区别,这个行业还没有统一的安全和管理标准。“混乱的市场背后必然会有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来推动行业规范。”

  律师指出,经营方设立格式化条款回避责任,涉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

  蹦床时做空翻导致骨折

  2018年6月,大学生王强(化名)在朝阳区乐翻了蹦床乐园做空翻动作后骨折,之后将乐园经营方北京觅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觅途公司)和北京华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华康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17万余元。

  他起诉说,2018年6月20日,他通过觅途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报名购票,和两名同学来到该公司指定的活动目的地北京朝阳乐翻了蹦床乐园。据觅途公司代表以及蹦床乐园店长透露,此乐园由被告华康公司管理经营,两公司是合作关系,华康公司提供场地,觅途公司负责售票和售后。

  王强向记者描述,他和同学穿了蹦床袜进场,现场工作人员没有对他们进行安全指导和警示。其间,他做了一个前翻动作,下落时崴伤右脚踝。“当时同学呼救寻找工作人员,但没有得到协助。”

  经诊断,王强右三踝骨折、右胫骨远端外侧缘撕脱骨折、右踝关节囊破裂等多处损伤。为此他住院14天,而且安装了钢板固定,需要二次手术。

  王强认为,自己受伤是因蹦床结构不合理,存在安全缺陷。而且,被告方事先没有对他进行安全培训和引导,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二次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场馆是否尽到风险提醒义务成庭审焦点

  2018年11月第一次开庭时,华康公司缺席审理。庭上,被告觅途公司辩称,认可王强在蹦床乐园受伤。该公司代理人称,消费者购票前有安全提示,进场时有书面安全协议书。“入场前有告示,场内明确禁止做前翻危险动作,消费者受伤的地方也有这种提示。作为成年人,应该知晓动作的风险,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王强称,被告没有告知不许空翻,自己也没看到书面安全说明,也没有签署这份说明。庭审中,王强的同学出庭作证,称事发时现场没有看到工作人员,他将受伤的王强背出场外。

  4月16日下午,该案再次开庭,华康公司代理人也出庭应诉。

  庭审围绕被告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是否有责任等焦点展开辩论。针对王强一方的质疑,华康公司表示,入场前消费者都会签署安全告知说明,详细告知不可空翻。关于蹦床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华康公司辩称,消费者可以投诉,让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该案将择日宣判。

  ■ 追访

  蹦床摔伤非偶发 伤者最小仅3岁

  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消费者蹦床摔伤并走司法程序的案例并不少见,仅上述案件主审法官手里就还有两起案例,被告都是蹦床场馆经营方,目前案件均在审理之中。

  20岁的当事人曹先生起诉称,其在2018年3月9日到蹦床乐园玩,空翻时胳膊着地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认为蹦床乐园未尽到安全提醒和现场巡视的责任,并称同去的4人,只有一人签署了安全须知。对此,被告则称工作人员曾三次提醒他不要做危险动作。

  伤者小华事发时只有3岁,其母亲起诉称,2018年2月5日下午,小华在蹦床乐园玩,被旁边的10岁男童踩中右腿,之后确诊右腿远端骨折,并进行肢具固定。据了解,对方起初不承认踩到小华,其母亲起诉乐园经营方及保险公司索赔。

  在审理中,乐园经营方答辩称,事发时小华母亲在距离孩子两三米的地方给孩子拍照,没有履行监护义务,也应担责。其次,导致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别的小朋友的侵权行为,应当找对方主张权益。

  同时,被告方也拿出了其他两起案件中所提到的“安全协议”,安全免责条款第二条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需要家长进入,原告监护人签字。对此,原告认为,虽然签署了安全须知,但是不能免除被告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司法鉴证阶段,尚未宣判。

  现状1

  成人儿童“混蹦” 安全员是兼职学生

  近日,新京报记者探访北京多家蹦床场馆发现,成人、儿童混蹦的场景很常见,一些蹦床乐园利用安全协议的免责条款规避自身风险。

  昌平区沙河镇的一家蹦床乐园,因靠近大学城,不少年轻人喜欢来“嗨”。场地超过一千平米,拼接着大约20个蹦床,没有区分成人区和儿童区。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场馆一般建议3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入内,6岁以下的孩子由家长陪伴。但记者在店内看到,有父母咨询孩子2岁4个月是否可以入场时,工作人员也毫不犹豫表示“可以”,“家长陪着没问题,只要孩子会走了就能进去玩。”

  除了蹦床,场馆内还有秋千、充气玩具等设施,不少孩子结伴推搡打闹。其间,有几个年轻人拉手蹦到他们身边,两个小男孩瞬时被“弹飞”,随后倒地。之后几个孩子又爬起来接着玩。记者在现场观察一段时间发现,没有孩子家长在边上陪伴,也没有工作人员上前引导。

  不过蹦床公园的工作人员介绍,场内是有安全员的,“周末人多时候有8个人,平时少一些。”除了维持秩序,还会进行技术指导,“你们要想学,他们都可以教,空翻肯定没问题,他们都是专业的,也不收费。”工作人员透露,安全员基本都是兼职,不少都是学生。

  朝阳区东坝的一家蹦床乐园要求,入场的大人孩子都要签一份安全协议。场地入口,贴着蹦床安全准则,包含入场前热身,严禁在床区追逐嬉戏打闹,严禁携带尖锐物品等。蹦床场地内有单个“教学区”,工作人员表示,没课时,所有人在一起活动,不区分成人区和儿童区。

  朝阳区亚运村小营的一家蹦床乐园进场前也要签署协议,协议内包含一则免责条款,“签订此协议则默认您的孩子具备在专业蹦床区进行蹦床活动的能力,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责任自负,本馆不负任何责任。”

  朝阳区一家蹦床乐园相关人士表示,虽然有安全协议,但实际管理上也存在困境,“曾有个40多岁的顾客非要空翻,工作人员不让,他也控制不住,出了问题也不承认员工提醒过他。”这种情况下,员工只能用记录仪工作。对于不听话的顾客,工作人员只能反复说,有时甚至用喇叭说。

  该人士称,蹦床乐园是运动场馆,顾客在运动中扭伤属于正常。场馆工作人员会看严重程度处理,骨头、韧带问题建议就医,扭伤和淤血则冰敷休整。

  该人士介绍,场馆会给顾客上保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顾客受伤索赔进入司法程序的很少。在他的场馆里,发生过一起保险理赔,当时消费者脚部脱臼,就医花了千元左右,后走保险程序得到赔付。

  现状2

  培训机构称蹦床教练两三天能“速成”

  朝阳区一家蹦床乐园,每小时200元可以雇到一位蹦床教练。工作人员介绍,教练是各地区体操队的退役运动员,每年都要经受公司的重新考核,“我们公司考核严格,过了才能带学生。”至于对学生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建议是“5岁以上”。

  场馆内一名家长告诉记者,孩子7岁,看到同学都在玩蹦床,就嚷嚷着要学。但看到现场的环境和花式的动作后,她开始怀疑这些开课教练的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专业训练”或许只是两三天的“速成品”。

  近日,记者联系了一家蹦床教练培训机构,对方称,蹦床培训属于健身操课的一个项目,培训一周即可考试拿证,学费是2980元。对于学员没有特殊要求,只是建议有一定运动基础,身体素质好即可。此外他表示,培训后学员会拿到他们公司颁发的合格证,“我们公司业界很认可的,你拿着这证就可以去应聘。”

  另外一家培训公司也向记者透露,零基础的学员只要培训两天,交两千学费,就能取得专业蹦床资格证。

  上述两家机构都表示,蹦床教练目前没有政府官方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都是商家自己培训考核后颁发的。采访中也有蹦床乐园表示,招聘教练主要是看其是否是运动员出身,有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 声音

  律师:

  行业发展会碰到问题 判决案例有助改善现状

  对于目前存在的有关于蹦床乐园的纠纷,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责任不太一样。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经营方只要提示到位就可以了。如果成年人坚持做危险动作,自己也要担责。

  对于未成年人,包华认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需担责。至于经营者,必须要做到充分全面的安全提示义务和告知说明,以及器材用品、场地秩序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做到,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蹦床乐园要求当事人签署的安全协议,包华认为,经营方如果没有做到全面的事实说明,比如隐瞒设备存在的问题等,那么经营方设立的免责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即使签了也不用担责。

  包华也表示,告知义务是经营方免责条件之一,在审理中,法官会考虑到这个要素,对消费者和经营方的责任进行相应划分。

  包华称,一个行业发展过程中一定会碰到问题,不是要把这个行业判出一个交易规则来,而是希望能通过大量案件积累的判决,将经营方服务标准提高,改善现状,一些建议性的标准变成强制性的标准。

  业内人士:

  蹦床行业需尽快出台规范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中国大众蹦床推广委员会培训部主任李刚称,“我们国家目前没有相关部门对蹦床教练有严格的考核和认证,蹦床乐园教练所说的专业资质,多数是培训机构颁发的。就算个人掌握蹦床技能,有没有教授能力也不好说。”

  李刚称,目前国内市场上兴起的蹦床场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专业运动场所,而是大众娱乐场所。因此,场地规格,管理水平,教练资质和专业化程度都不一样,也没有统一标准,造成了当下市场的混乱局面。

  “人们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蹦床受伤的事件。尤其是孩子,有些损伤是不可逆转的。”李刚觉得,蹦床乐园得做好区域划分,成人和孩子在一起容易发生碰撞,体重相差超过20斤的人在一张蹦床上,轻的人很容易被“弹走”。而且,目前市面上的蹦床质量参差不齐,如果承受力和稳定性不好,又同时容纳很多人,必然有安全隐患。

  另外李刚认为,蹦床者也应遵守规则,在掌握技能的前提下适度参与。“蹦床本身是一项相对安全的运动,但前提是要掌握蹦床技能,否则贸然进行高难度动作,危险性就高了。”

  他指出,国外蹦床乐园是极限运动发烧友们钟爱的场所,场地设备和参与者的经验技巧都很成熟。而国内这个行业还没有一个定位和定性,场所规格、市场标准,都需要有关部门来推进。

  新京报记者 刘洋 张静姝 实习生 秦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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