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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鞋厂坍塌致14死33伤续:公司负责人被公诉

2016-03-29 15:30:30 信息来源: 现代金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2015年7月4日,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发生厂房坍塌事故,最终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本报2015年7月曾作过连续报道)。事发后,浙江省安监部门进行了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系违法建设、楼顶蓄水等原因导致厂房荷载过大结构失稳而坍塌。随后,22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其中时任温岭市长等多人被免职。

《现代金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温岭市人民法院获悉。该事件有了新进展,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福林,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厂房坍塌,14人死亡33人受伤

事故发生于2015年7月4日16时,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一家名为“捷宇鞋厂”的厂房突然发生倒塌,当时,共有四五十名工人正在作业。在房屋倒塌的短短几分钟里,只有少数人员自行逃生外,大部分的员工都被困在废墟内。

据在现场村民反映,事发的时候他们先是听到外面一阵巨响,跑到室外来一看,发现村子中间的“捷宇鞋厂”整幢楼突然坍塌,4层楼高的厂房瞬间成了废墟,而厂房的四周全是砖石碎片,剩下的只有一楼部分墙面残骸,倒塌厂房的扬尘飘出有10米左右。

事后,经浙江省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7月4日事故发生前,位于捷宇公司厂房西楼4层的腾辉鞋厂成型车间内有51名员工正在作业。16时08分许,厂房西楼3、4层厂房突然发生坍塌,拉坍毗邻的南楼部分建筑,并造成西楼4层成型车间电气线路断裂,引发火灾。

最终,坍塌事故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事故调查] 厂房多年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记者了解到,倒塌的是一幢4层砖混结构的建筑楼,已经启用了8年。按常理来说这种厂房应该会很牢固,怎么会突然之间整体倒塌呢?

经现场勘察,捷宇公司厂房呈“回”字形布局,坍塌主要发生在西楼,楼顶兼有蓄水池功能,1至3层由捷宇公司自己使用,第4层由腾辉鞋厂租用。屋顶水池蓄水用于消防、日常生产以及养鱼,水深一般在50厘米左右。

事实上,该厂房多年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2011年10月,温岭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捷宇公司非法占地用于建设、佛陇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村集体土地等行为。随后3年多时间内,温岭市国土、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大溪镇政府多次组织拆除未果,温岭市法院“准予强拆”的行政裁定也未得到落实。

对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调查组认为,是因厂房楼屋面荷载过大,钢结构承载力不足,致使房屋结构体系失稳造成厂房坍塌。间接原因包括,捷宇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厂房,直接组织劳务人员违规施工,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擅自将存在严重建筑质量安全问题的厂房投入生产和出租用于生产,导致增加建筑荷载等。

[相关问责] 22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最终,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对捷宇公司法人代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和使用厂房的实际决策人徐福林,大溪镇佛陇村党支部书记戴声彩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同时,温岭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溪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佛陇村村干部等22人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其中,温岭市委书记徐淼被省委组织部诫勉谈话。浙江省委决定提议温岭市市长李斌不再担任市长职务,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接受李斌辞去温岭市市长职务,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被免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大溪镇党委书记徐云辉被免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大溪镇原党委书记陈敏华、原镇长陈海亮被免去现有职务。

[最新进展] 公司负责人徐福林被提起公诉

昨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徐福林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0年年初至2012年期间,徐福林在未经过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厂房建设,未经勘察和委托设计,自行确定建造形式和结构要求,并为获得发泡机机器冷却和消防用水,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使厂房建筑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公诉机关认为,徐福林作为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存有事故隐患的劳动安全设施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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