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姜久光等人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二审宣判

2018-01-18 21:51:55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红网时刻1月18日讯(记者 郑涛)2018年1月17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姜久光等21人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姜久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也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刑罚。

株洲中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姜久光自2004年起开始利用自己的资本,以高利形式借款给他人,借款月息3%至10%不等。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时,姜久光组织他人采取滋扰、非法拘禁等方式追讨高利贷借款本息。2006年至2011年,姜久光先后纠集上诉人姜久莫等人以滋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为其追讨高利借款。2008年中秋节前,上诉人刘拥军、姜久莫等人在非法拘禁吴某某的过程中,在姜久光的授意之下,以过中秋节为由,采取威胁的方法向吴某某索要中秋节过节费,吴某某迫于无奈通知其妻子送来2万元现金,将其中1.6万元交给刘拥军,刘拥军将钱与姜久莫等人进行分配。事后,刘拥军将向吴某某索要1.6万元的情况告知姜久光。

 

在吴某某被非法拘禁期间,刘拥军、姜久莫等人将其带至株洲市荷塘区东都KTV娱乐消费。娱乐消费中,刘拥军醉酒后与姜久莫发生争执,而将东都KTV包厢内一台液晶电视毁坏。刘拥军赔偿该液晶电视后,便伙同姜久莫等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逼迫吴某某支付刘拥军赔偿东都KTV电视机款人民币6000元。法院还依法认定了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其他犯罪事实。

株洲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姜久光等人为追讨高利贷借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吴某某的过程中,姜久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姜久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上诉人姜久莫、谢启文等13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够充分,应予以撤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