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130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 罚款492.28万元
2018-02-06 21:30:40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2月6日,四川省人社厅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作出通报。2017年共对130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罚款高达492.28万元。
四川省人社厅通报会现场。四川省人社厅供图
从2017年6月开始,四川省人社厅、公安厅、卫计委联合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政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四川各地重点针对抗排异和肾透析用药、治疗真实性问题以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力量安排检查。
据悉,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2213家,其中,民营机构1337家,涉及抗排异、肾透析用药治疗的医疗机构267家。在全部受检的医疗机构中,发现1942家有违规行为,查出违规金额3696万元,涉及抗排异、肾透析违规金额540万元。对此,四川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琦指出,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大、欺诈手法多、社会危害大,医疗保险定点民营医院是问题发生的重灾区。
近年来,公安破获多起民营医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发现绵阳市天诚医院、佰信医院;德阳市济善医院、肛肠医院;内江市黄龙医院;泸州市济好医院、济安医院;自贡市红星医院、川玻医院等11家民营医院在各家院长、股东等授意下,通过虚开住院病人天数、增减用药量、替换药品、乱收取费用、过度医疗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这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先后审查人员269人,刑事拘留59人,取保候审119人,逮捕21人,移送起诉77人。
四川省人社厅社保基金监管局局长黄杲称:“2017年,全省人社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了行政监督工作,对130 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492.28万元。”其中,广汉民爱医院涉嫌采取虚增住院天数和用药量、转换病种、办理虚假住院等方式骗取保险基金172.07万元。该案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7年12月下达刑事判决书,判处罚金30万元,并对该医院负责人4名人员作出刑事判决;对犍为县人民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3种药品存在差量,涉及金额6.59万。案件确认后,犍为县人社局对该县人民医院作出处理,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并罚款13.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