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私分公款350万 科融环境原高层集体腐败案宣判
2018-03-10 15:12:37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和讯网消息 作为堂堂的A股上市公司科融环境原董事长,贾红生伙同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公司高层,虚开增值税发票私分公款350万元。在断送前程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3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13日更名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贾红生等人犯职务侵占罪、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贾红生,男,1964年5月出生,原燃控科技董事长;被告人华立新,男,1964年7月出生,原燃控科技总经理;被告人彭育蓉,女,1975年11月出生,原燃控科技财务总监;被告人裴万柱,男,1963年2月出生,原燃控科技副董事长。2017年1月,上述四人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18日,徐州经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科融环境4.61+2.90%
和讯网注意到,2017年1月26日,科融环境也曾发布公告称,从徐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悉,公司原董事长贾红生、原财务总监彭育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前,时任燃控科技董事长的被告人贾红生与时任燃控科技总经理的被告人华立新、副董事长裴万柱利用职务之便,商议以借款的名义从燃控科技财务账上支出人民币350万元用于私发年终半薪和奖金,采用从他人处虚开票据的方式做平账处理,并商定了参与私分的人员范围和金额。
后被告人华立新安排被告人彭育蓉以其个人名义从燃控科技财务借款,并使用虚开的票据进行平账,被告人彭育蓉表示同意。
2014年1月28日,经被告人贾红生同意、被告人华立新、裴万柱签字,被告人彭育蓉以个人名义从燃控科技财务借款人民币350万元汇入其交通银行账户,后又将350万元分别汇入被告人贾红生、华立新、裴万柱、彭育蓉以及李某1、唐某1、吴某2(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的账户中。
其中被告人贾红生分得人民币68.4万元、华立新分得人民币58万元、彭育蓉分得人民币40.9万元、裴万柱分得人民币54.4万元。在将350万非法占有后,被告人彭育蓉使用虚开的票据陆续将套取的350万元账目进行平账处理。
根据燃控科技人力资源部制作的表单,2013年,被告人贾红生、华立新、裴万柱、彭育蓉及其他三名高管人员李某、唐某、吴某应税半年工资及年终奖金合计人民币229.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红生、华立新、彭育蓉、裴万柱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贾红生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被告人华立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被告人彭育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四、被告人裴万柱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