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公安局破获实施“软暴力”破坏营商环境案
2019-04-28 00:23:1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1158
2019年4月25日的一大早,常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就收到了一面写着“情系企业、守护营商、战狼出击、保驾护航”的锦旗。原来这是常山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常山众卡运力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总不远千里赶到常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以表达自己的感谢,真的很感谢常山公安,真正的打造了“治安最稳定”的营商环境,让他们以后更能安心创业,该起案件的破获,是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出台的办理恶势力等四个意见中对“软暴力”规定的首次运用。
事情要从 2017年5月04日说起,当日18时30分,常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报警:常山众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日被一个自称“舒某某”的人敲诈勒索15余万元,请求处警。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全局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赶赴山东、天津、上海、湖南、杭州等地,行程一万多公里,历时7个多月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在河北省将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抓捕归案。
经查,2017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得知有司机被承运商拖欠运费,遂产生了帮助讨债并从中谋利的想法,以“维权斗士”“地下执法队”自居,组建了以货运司机为主体的微信讨债群,与之前建立的若干个近两千余人的微信群一起,唆使司机委托其讨债,并在微信群里多次反复发布悬赏通告,用谈判、调解、扣货等手段威胁恐吓等手段来针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物流公司,煽动司机在全国范围内扣货并给予奖励。
2017年5月2日,舒某某又故技重施,在明知其索要所欠驾驶员31趟15余万元运费是该公司下二级的承包商所欠,而并非是该公司所欠的情况下,仍通过强行扣押货物等方式,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下二级承包商拖欠驾驶员的运费,否则不给发货,并要挟不支付运费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扣货物,后常山众卡迫于无奈,支付15万余元。
最终,经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被告人舒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使用软暴力犯罪手段,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强拿硬要,通过信息网络和通讯工具发布悬赏公告、恐吓、谈判、威胁扣货等软暴力方式,使被害单位常山众卡公司主要负责人产生恐慌,支付了本不应由其支付的运费,严重影响了交通物流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