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监管漏洞 赶绝中介吸血鬼
2016-03-11 14:16:18 信息来源: 《星岛日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警方昨日拘捕一名疑是财务中介公司的职员,怀疑他巧立名目骗去顾客所有贷款。这类案件只是不良财务公司和中介人“吸血”的冰山一角。
不少债台高筑难向银行借到款项者,一向视财务公司为“救生圈”。正当经营的财务公司,收取比银行高的利息来抵偿风险,有时确可以为急需现金周转的市民济燃眉之急。不过,现时却有财务公司勾结中介人,以广告和电话兜揽生意,再以收取高昂中介手续费等手法,把顾客实际所得借款只余下一个零头,变相高利贷放款,背后更可能有黑帮势力支持,消费者委员会收到不少受害市民投诉,部分受害人报警求助。
现时《放贷人条例》规定,借贷年息不能超过六十厘,否则就是犯下可被判监禁的高利贷罪行。高利贷被形容为“趁人病攞人命”的“吸血鬼大耳窿”,乘人之危牟取暴利,甚至令人倾家荡产。
变相高利贷沆瀣害人
去年底一个中年厂东自杀,遗孀报警指他原来透过中介向财务公司借了一百五十万元,却遭收取一百五十万元中介费用,结果得不到钱之外,还新增一百五十万元债项,要卖楼还钱,一条性命就此断送。
以前的高利贷经营手法,是债仔借一万实收不足四千元,明显触犯法例。现在财务公司与中介联成一气,透过中介高昂手续费来达到同样效果,甚至变本加厉,由于不容易证明财务公司与中介人的关系,无良之徒就利用这道法律空罅,来经营变相的高利贷业务。
无良之徒利用这手法,经营私人贷款和楼按贷款,欠债人还不起款,就遭追数公司上门讨债,或透过法庭追讨,钉契,甚至把按揭单位以银主盘形式拍卖,变成钱楼双无。虽然无良之徒往往以“不成功、不收费”作招徕,但是消委会的投诉个案却披露:有人问过中介后取消借贷念头,竟被追讨二十万元费用。
审视法例管财务中介
这类“吸血”恶行,理应严打,中介公司行事手法如果有诈骗或者恐吓成分,警方可以控以相关刑事罪名,如果涉及不良营销手法,海关有权检控。不过,要定罪并不容易,要证明财务公司、中介、以至追数公司联手运作,或由同一幕后组织操纵,更是难上加难。
警方去年夏秋,曾经突击搜查多家财务及中介公司,拘人逾百,但是这类个案至今仍然层出不穷,显示单靠事后追查检控,并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事后追究,事主已经饱受困扰和金钱损失。
中介公司良莠不齐,金融管理局早前已经要求银行停止透过中介公司促销私人贷款,现时又在了解银行透过中介做楼按生意的情况。财务公司却不在金管局监管范围,只受放债人牌照管制,而中介公司就更加“无王管”。政府须审视现行法例和监管机制,堵塞漏洞,保障市民免堕“吸血鬼”陷阱,惨遭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