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4月23日发表题为“厘清宪制关系 除‘两制’隐患”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有关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以及怎样才算“自治”与“两制”,多年来出现过不少争议,但较多是政治论述,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前天在一个研讨会上,从宪法的角度就上述问题作出精辟阐释,很值得大家细读和深思。其中有关国家单一制的分析,对香港如何确保“两制”持续,特别有启发。
乔晓阳指出,中国宪法确立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国家实行单一制,在这体制下,中国是统一的国家,中央对国家全部领域都有管治权,亦即中央集权。他特别列出宪法中两条与香港特区职权有关的条文:一是第八十九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二是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冲击单一制 必爆发危机
前者确定中央统一领导各地方政府,同时可因应情况对其职权有不同划分;后者则写明,特别行政区是由中央根据宪法设立。这里面的宪制原则很清楚:中央对香港特区拥有管治权,而特区的自治权是由中央授予。
其实早在中英谈判解决香港前途问题时,这原则已发生过争论,英方提出“以主权换治权”,争取保留对香港的管治权,但中方坚决拒绝,最后英方知难而退,所以由九七回归开始,中央已完全掌握香港管治权,而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给予香港极大的自治权,但特区始终是在国家体系之内,直辖于中央。因此,《基本法》有关香港自治权的规定,也是体现单一制的原则。
基于此,戴耀廷在台湾提出香港由国土分离独立建国,或者实行联邦制等,都与单一制相违,当然也是违反宪法。至于一些激进本土派人士提出“人民自决”和“完全自治”,同样与宪法中的单一制原则相左,严重破坏国家体制。
倘若中央与香港特区此一宪制关系受到冲击,宪政危机便会爆发,必演变成政治危机,那时候,“一国两制”也将戛然终止。
若违反宪法 “两制”即动摇
乔晓阳同时分析了在宪法中,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和内地实行社会主义的“两制”关系。他说,宪法确定国家由中共领导,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同时,宪法也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实行资本主义。“从宪法出发,内地既要维护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也要维护香港特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反之也一样。”
依此,如果内地与香港都遵循宪法,中央就必须致力贯彻“两制”,不能贸然改变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但香港一些人也不容许谋求推倒中央,搞“革命”改变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两者同样是违宪行为,都须根据法律阻止。只有这样,“两制”才可长期稳定,确保不变。
一直以来,香港对宪法中有关国家体制的部分讨论不多,乔晓阳今次作出了清楚阐释,大家当可明白“一国两制”是建基于单一制,如挑战这宪制原则,“两制”也必动摇,而大纷乱将随之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