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天争议暴露双重标准
2018-08-14 05:01:39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星岛日报》8月13日发表题为“陈浩天争议暴露双重标准”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鼓吹港独的政党领袖陈浩天于明天演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要求停办不果,事件掀起激烈争议,而早前广播处处长梁家荣下令港台不可直播,更令讨论热上加热。对于是次活动应否举行,主办团体与支持者认为言论自由必须维护,不应禁制,这论点表面上相当动听,却回避了事件的本质,将问题过度简单化,更有意无意抱持双重标准,对是与非失去客观态度。
过往香港出现政治争议时,一些广泛的政治原则,往往被用来反驳对手,由于口号漂亮,容易打动人心,许多时可藉此占取上风。例如今次陈浩天被邀发表政见,外国记者会便声言他是新闻人物,有表达自由,而前港督彭定康陈义更高,认为言论自由是社会开放的标志,亦获《中英联合声明》保障。
文翠珊立例 控极端言论
但他们没有提及一个事实:为什么持不同立场的港人,过往可以在不计其数的集会、示威、论坛和传媒节目中,自由表达各种政见,言论从来没受到压制。他们应已知道答案,就是今次事件本质上大不相同,陈浩天摆明车马搞香港独立,违反了《基本法》中国家统一的原则,属于分裂国家的违宪行为,而他也明确提过会策划武装斗争,意图诉诸行动,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由于他与其政党的言行,已提升至国家安全和违反宪法的层次,完全超越了中央与特区政府的底线,中央才通过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介入事件,要求外国记者会取消是次演讲,而特区政府则根据《社团条例》禁止其政党继续运作。如果他不是“出位出到尽”,只要求更多民主,他的“自由”不会失去分毫。
彭定康来自英国,他大概记得三年多前,时任内政大臣的文翠珊曾宣布会订立法例,要求学校、监狱和议会等跟从当局的指引,协助阻止极端主义渗透社区。她还建议监控极端组织在网上的言论,执法部门先进行审核才可贴上,否则一律禁止。她当时的决策逻辑,与今日中央与特区政府如出一辙,就是必须限制威胁国家安全的“自由”。
美为保国安 联网企设限
再看美国,两年多前,国土安全部、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和国家安全局,曾召集几个网络巨企,包括微软、脸书、谷歌和推特等,商讨如何防止极端组织利用网上宣扬思想,招募人马。当时推特就表明会成立团队,配合当局处理影响国家安全的违法言论,清除有关的账号。
同类的规限,在其他西方国家不胜枚举。根据德国的《刑法典》,展示任何违宪组织的标志和手势,特别是纳粹主义团体,都属违法,会受惩处。换言之,任何人都没有在公众地方行纳粹敬礼的“自由”。
西方国家都因国家安全而禁制国民某些自由,说明自由并非绝对,而是有条件和限制的。港独同样是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为何那些崇尚西方准则的人士,却抱着另一标准?如果这不是双重标准,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