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规范:无临时车牌不得上路

2018-04-12 15:09:48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艾森网4月1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近日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试主体、驾驶人及车辆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资料图:一名学生在驾驶室调整无人驾驶智能汽车。<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佟郁 摄
资料图:一名学生在驾驶室调整无人驾驶智能汽车。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

《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具备对测试车辆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规范(试行)》称,测试驾驶人是指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经测试主体自动驾驶培训,熟悉自动驾驶测试规程,掌握自动驾驶测试操作方法,具备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未办理过机动车注册登记。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对因实现自动驾驶功能而无法满足强制性检验要求的个别项目,测试主体需证明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等。

《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测试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均应遵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测试路段和测试项目开展测试工作,并随车携带测试通知书、测试方案备查。

《管理规范(试行)》强调,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规范(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