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涉冲立会被捕 最小14岁
2019-07-04 17:28:1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警员从立法会运走多箱证物。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萧景源)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经过连日搜证、缉凶,在过去4天至少拘捕19名涉嫌在6月至7月1日期间,冲击警方防线、包围警察总部,及硬闯立法会大楼大肆破坏的疑犯。据悉其中一人是有"占旺画家"之称的潘运瑭,他昨晨在旺角被捕,涉及包围警总和冲入立法会大楼干犯5宗罪。另外,鉴证科、政府化验所法证事务部人员,将立法会列为罪案现场,出动三维激光扫描仪重建犯罪现场实景,及在现场套取指模、DNA样本等,将逐个锁定疑犯身份和搜集证据,稍后将陆续对涉案者展开收网拘捕行动。
针对7月1日早上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带发生的暴力事件,O记共拘捕11男1女(年龄介乎14岁至36岁),他们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非法集会、袭警、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违反《1995年飞航(香港)令》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等罪行。
除上述12名疑犯外,据悉"O记"探员昨晨在旺角街头拘捕31岁的"占旺画家"潘运瑭。据知潘曾在2014年参与"占旺",有指他现在已改名,今次则涉嫌干犯5宗罪,包括在6月21日参与包围警察总部,并向警总掟鸡蛋,涉嫌袭警、刑事毁坏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在7月1日攻击和破坏立法会大楼的暴行中,他涉嫌刑事毁坏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法)条例》强行进入立法会,他现被警方通宵扣查。
另6男女涉6月30日集会
同时,警方就6月30日在中区举行公众集会期间发生的多宗案件,共拘捕5男1女(年龄介乎20岁至72岁),他们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及在公众地方打架。
连同潘运瑭,截至昨晚11时已有19人被捕。消息指,过往曾主力调查非法"占领"中环和旺角暴动的O记,一直跟进自6月以来连串冲击及包围的不法活动,目前搜证行动由O记统筹,各总区刑事总部、鉴证科、网络安全和科技罪案调查科支援协助,估计搜证需时,但一旦掌握证据便会"查一个拉一个",料在未来数日内会展开更多拘捕行动。
三维扫描仪锁定施暴者
另一方面,警方在7月2日将立法会大楼列为罪案现场,并追查7月1日涉冲击立法会的疑犯身份。经过暴徒的疯狂破坏,立法会大楼内的部分电力、消防、广播和投票设施损毁。
据悉,警方在立法会的搜证范围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包括在立法会外检走暴徒遗下的武器,例如磗头、铁支、石油气罐等,并将之分类运回警署。
另一个重要搜证地点则锁定议事厅,即大楼内损毁最严重的地方,警方出动三维激光扫描仪(又称"实景复制技术"),利用"点云"数据还原议事厅内的三维景观,在不接触、不干扰证物的情况下,锁定事发时涉案者的移动方向和定位。
据了解,虽然有涉案者戴上手套,但有可能留下汗迹和皮肤组织,故由政府化验所法证事务部的高级化验师在场协助套取DNA样本,以便核实疑犯身份。
同时,警方将搜寻和翻看立法会走廊、议员办公室通道的闭路电视储存硬盘,寻找和抽出干犯罪行的疑犯。警方表示,对于冲击及破坏立法会设施的暴徒,定会追究到底并绳之以法。
9名"起底组"疑犯所涉罪行
疑犯1、2:
■涉嫌"起底"数名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并上载到网上平台
■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六十四条,在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下,任何人意图披露取自该资料使用者的任何个人资料,即属犯罪。
疑犯3、4:
■在网上讨论区及实时通讯软件上,威胁使用汽油弹、炸弹等攻击他人,包括警察设施、警车等
■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一条"威胁会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向其他人作出威胁会摧毁或损坏属于该其他人或第三者的财产,意图令该其他人畏惧有关威胁行为会付诸实行,即属犯罪。
疑犯5:
■涉嫌"起底"一名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并上载到网上平台
■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六十四条(同疑犯1、2)
疑犯6:
■向警察官方网站发动DDoS(分散式阻断服务)网络攻击,以短时间内发出大量通讯请求,企图瘫痪警察网站
■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六十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
疑犯7:
■不断尝试以密码非法闯入警察内联网
■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一百六十一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
疑犯8:
■涉嫌"起底"超过600名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并上载到网上平台
■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六十四条(同疑犯1、2)
疑犯9:
■涉嫌刑事恐吓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萧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