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真假记者,谁来认定?
2019-08-29 00:12:34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网上广传某“港独”小头目颈上挂着“记者证”,大摇大摆以记者身份出现在冲突现场;一名曾在选举屡战屡败的政客,也弄到了一张“记者证”。此外,多次冲突中,有不明身份、自称记者的外籍人士,不但在干扰警方执法,而且充当暴徒的哨兵甚至指挥。
这些真假难分的记者,影响大众对记者的信任,不利媒体报道真相,社会要求加强管理“记者证”发放及记者身份认定的声音越来越强。
现时,一大批三教九流人士均自称为“记者”,包括自由供稿人、外聘摄影师、网媒撰稿者、学生刊物采编等等,均以记者身份活动。有传媒揭露,只要以记者工作赚取收入的人士,缴交申请表和会费后,可申请成为记协会员。在这样的安排下,出现大批以“记者”身份自居的人士。
在内地,新闻记者证是新闻机构人员采访活动的有效身份证件,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核发。此后,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2014年10月29日宣布,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进新闻记者证制度,把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统一管理。
在香港,通常只要是媒体,就可以发放自己的记者证。政府及企业通常只接受认可的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电台等机构的记者采访。在网媒发展之后,政府新闻发布会也向符合一定资格的网媒记者开放。
如此看来,记协只是民间团体,没有资格、权力去决定某人是否记者。现时,特区政府并未有为记者设一个官方认可的注册制度,应朝记者专职化的方向加以管理。
新闻媒体是“第四权力”,记者代表公正客观的报道,如果记者立场偏颇,选择性报道,大众对记者的信任弱化,继而削弱媒体的公信力,对媒体发展其实不利。
自称记者的人士太泛滥,报道真假难辨,记者团体的谴责双重标准,这就会模糊舆论方向,影响大众了解真相,损害公众利益。
记者工作神圣,不应该偏颇报道,不能被骑劫,更不能被暴徒冒认;更重要的是,记者身份不是犯罪的护身符,记者违法也必须被追究。
作者:笃行
来源:香港《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