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务司长贪污案 许仕仁等上诉终审法院
2016-03-23 14:22:34 信息来源: 星岛日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4人的贪污案,上诉庭昨(22日)批出证明书,准许各人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但只限于案中第5项的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上诉庭认为当中涉及重大及影响广泛的法律争议,应交由终院处理。据悉,只面对第5罪而被判囚5年的郭炳江稍后将向上诉庭提出保释申请,以等候终极上诉至终院。
《星岛日报》报道,消息指,许仕仁、新地老臣子陈巨源及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3人,将就其他牵涉的控罪,继续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务求洗脱所有罪名;至于面对一罪的郭炳江亦有权就其他争议论据,再度向终院提出申请,但目前仍在考虑中。估计当局最快今年下半年安排处理有关终极上诉许可。
案中4名上诉人包括许仕仁(68岁)、郭炳江(64岁)、新地前执董陈巨源(67岁)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65岁),14年12月分别被判监5年至7年6个月。4人在赤柱惩教所已服刑逾15个月。郭炳江及陈巨源从法庭囚室步出犯人栏时,均向公众席上的新地老臣子及亲友挥手打招呼并展露笑容。
上诉庭书面判词指出,4名上诉人共提出不少于20项认为涉及重大法律争拗的论点,均围绕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方必须证明各上诉人同意及意图向公职人员作出特定的行为、而有关意图性质必须令该公职人员严重凟职,以及公职人员收取利益的时间是否与控罪无关等。
但上诉庭认为,当中只有一项牵涉重大及广泛影响的法律争议,即许仕仁及与其他串谋的人士,在许将就任政务司司长时获款,以换取许上任后继续优待他们或听从他们的指示,是否足以构成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存在重大法律争议,应交由终审法院诠释。
此外,上诉庭昨亦裁定4人要支付上诉讼费给律政司,包括向上诉庭上诉的4天聆讯、郭炳江和陈巨源申请担保等候上诉的程序、以及陈巨源和关雄生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的程序等。
上诉庭认为郭炳江和陈巨源要各负担40%讼费,关雄生则支付10%。至于许仕仁,律政司原向他索取余下的10%讼费,但考虑到他已破产,即使取得讼费命令也没有意义,故法庭没向他颁讼费令。
案情指,许仕仁在05年上任政务司司长前后,从新地收取850万及1118万元,以及免租金住跑马地礼顿山豪宅等利益。上诉庭上月中驳回4人的推翻定罪上诉时,强调政府高官贪污必然秘密进行,故控方毋须证明许仕仁作出甚么实质或特定优待新地的行为。而且若因高官上任或卸任后才收取利益而逃过罪责,将是香港悲哀的一天。案件编号:刑事上诉四四四──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