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征遭上海证监警告 涉信息披露违规
2016-03-27 12:59:13 信息来源: 星岛日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亚视前主要股东王征任董事长的荣丰控股,遭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原因信息披露违规,荣丰被证监局警告及罚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星岛日报》报道,新华网引述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称,荣丰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大额非经营资金往来,在2012,2013年定期报告上,有虚假陈述,未披露与关联人士的关联交易,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荣丰控股改正,并予警告,及处以60万元罚款,王征及总经理王焕新2人各罚款30万元,多名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各罚款10万与3万不等。
荣丰在深圳A股上市,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通告指,公司大股东2012,2013以履行合约为名,“借用”荣丰资金4.68亿元,并隐瞒有关事情,其中2012年1月至2月,荣丰控股及其子公司北京荣丰,把公司的1.51亿元资金,经百汇行投资(北京)及昌黎百姓房地产,转拨给盛世达及上海宫保使用,2013年6月,盛世达向荣丰控股归还上述资金,盛世达为荣丰控股大股东,上海宫保则为盛世达大股东。
新华网报道又称,2013年6月,荣丰控股、旗下北京荣丰子公司长春荣丰,以履行合约为名,把长春荣丰1.42亿元资金,转拨与盛世达、上海宫保使用,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盛世达归还上述资金。
监管机构发现上述的“履行合约”,实际上并未履行,盛世达、上海宫保实际是向荣丰借用资金,而荣丰作为上市公司,有披露责任,但一直未执行,而2012、2013年财务报告中,仅透露有合约,但未披露涉及资金往来,构成虚假纪录。
监管部门又发现,2013年11月8日及12月2日,长春荣丰副总经理计鹰,总经理王焕新,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排协议,对2人几天前买入房屋,给予拆迁补偿,金额分别为304.52万元,及289.42万元,荣丰控股亦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