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名“热血公民”成员涉旺角暴乱被捕
2016-06-02 13:58:27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警方继续侦查及拘捕参与旺角暴乱的暴徒,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探员,昨日在长沙湾拘捕一名“热血公民”成员,怀疑他在旺角暴乱中冲击警员,涉嫌参与暴动。探员其后再搜查疑犯住所,起出头盔、黑色盾牌、衣物及电脑等证物,探员稍后押同被捕男子及证物一併带署调查。旺角暴乱至今接近四个月,警方共拘捕81人,当中包括71名男子和10名女子。
香港《大公报》报道,涉及参与旺角暴乱被捕男子姓刘(45岁),报称职业为商人。据悉他参与政治组织“热血公民”,但并非核心成员。O记探员昨午掩至长沙湾元州?元盛楼一目标单位外埋伏,待屋内刘某外出探员立即上前将他截停及拘捕。经警诫后,探员搜查刘某住所,在住所内检获头盔、黑色盾牌、一些衣物和电脑主机,稍后探员将该批证物及被捕的刘某带署调查,消息称被捕刘某将被通宵扣查。
此外,警方早前于长沙湾拘捕一名涉及旺角暴乱的中年女子,并落案起诉她一项暴动罪,被告为报称家庭主妇的杨建芳(40岁)。控罪指,被告在二月九日凌晨在山东街及砵兰街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案件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须答辩,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案件押后至6月28日,与其他涉嫌参与暴动的被告一同提堂,其间被告准以同样条件保释外出。
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9条,如暴动罪在高等法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但在下级法院,经循简易程序来定罪,最高仅可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