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儿绑架案:“跑腿”郑兴旺被判重囚12年
2016-06-17 17:53:46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时装品牌Bossini创办人罗定邦的孙女罗君儿,去年遭绑架禁锢在山洞四天,在港落网的内地绑匪郑兴旺昨在高等法院被判监十二年。法官薛伟成指出,被告声称只负责“送外卖”给其他绑匪纯属假话,证据显示被告由始至终,一直参与整个绑架行动。罗的创伤报告揭露事发数月后,她仍不时梦中惊醒和发噩梦,亦有感该次经历影响其一生。法官指出必须严惩,以收阻吓作用,因勤奋工作换取成功的市民,不应生活在害怕遭绑架的惶恐之中。
《星岛日报》报道,法官薛伟成判案时斥责被告的行为,侵犯了香港和平及稳定,绑架是极可憎及恶毒行为,匪徒利用事主及家人的恐惧,麻木不仁地敲榨勒索赎金,而绑架过程中,风险往往极高,受害人的生命危悬一线。
对于被告声称,他在案中的角色只是负责递送食物和通讯器材给其他匪徒,法官拒绝接纳,指出本案是一宗有预谋及精心计划的绑架案,绑匪曾到罗的寓所外监视,更付钱搜集罗家的情报。根据入境处资料显示,被告曾于案发前数个月四度来港;在案发期间,曾即日往返罗湖为其他绑匪买手提电话,以让绑匪与罗父通讯,加上被告的指纹亦出现在赎款的包装上,故由始至终被告的角色十分重要,其罪责和其他绑匪没有分别。
法官薛伟成多次强调,本案案情严重,至少有六名内地男子于清晨持刀闯入事主家中,威逼她说出夹万密码打劫,再绑架及禁锢她在山洞,向其家人勒索巨额赎金。另外,本案属于一宗跨境罪案,被告及其他绑匪专程从内地来港绑架事主,并打算事成后即逃返内地,以逃避香港警方执法,是严重加刑因素。
法官判刑时续指,罗的双亲在女儿被绑架的四天期间,每分每秒都活在恐惧之中,害怕会失去女儿;另方面罗父亦要与时间竞赛,筹措足够金钱营救女儿,惟即使最后缴交赎金,亦不能保证女儿平安,只能作最坏打算;两人于事件中所承受的心理创伤,不能以笔墨形容。
罗的创伤报告指出,罗是一名理性、性情沉静但有自信的年轻人,她在被绑架过程中极度惊慌,担心父亲能否筹得赎金,期间并尝试与绑匪交谈,希望能调低赎金及说服绑匪不要伤害她。
当罗得悉绑匪收到赎金后,恐怕自己会遭“撕票”,感到极度惊慌,更不敢相信自己最终获释,只懂狂奔下山,在路上见到警察。她当时全身震抖,直至见到父亲,才相信自己终于安全而流泪痛哭。
报告又指,事件对罗的心理创伤颇大,传媒广泛的报道亦对她影响甚深。事发后数月,罗仍难于入睡、梦中惊醒及发噩梦,现事隔一年,她仍会失眠,以及担心会再被伤害。家人搬离原本居所。不过,报告指因罗怀着乐观的态度,决心继续向前,加上家人朋友的支持,生活已回复正常,去年亦展开自己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