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必须不偏不倚、摒弃政治立场干扰,这是司法独立的最核心元素。但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昨日路透社刊出一篇文章,声称访问了四名“匿名法官”,攻击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司法干预。
如果这篇文章内容真实的话,那么这些“匿名法官”的极端政治立场与言行已经严重破坏着香港的法治,也在摧毁着香港法官的独立、中立、不偏不倚的形象,这不仅是对事实的严重歪曲、对其他尽忠职守法官的严重不公,更令人严重质疑香港法官的整体素质。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要维护司法独立,但却是在用行动去践踏法治,必须予以严厉谴责。
抹黑释法 意图何在
近年来尤其是自2014年“佔中”以来,外国政府与境外传媒不断攻击香港的司法独立,尤其是在两起重要案件判决之后,包括对黄之锋等人判处即时入狱,以及取消六名违法宣誓议员资格的判决,这种攻击便不断出现。先是由诸如公民党之类政团叫出,其后轮翻出现在美英以及欧盟的所谓“报告”当中。外国组织这么做,原因并不难理解,就是要向香港特区的法官施压,以迫使他们轻判甚至不判“泛民”、“本土”违法分子罪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抹黑香港司法体系已经到了一个歇斯底里的境地。昨日路透社刊出的这篇文章题目为:《Hong Kong's judges voice fears over China inflence in judiciary》(香港法官对中国影响司法表示忧虑);内文声称访问了四名“匿名法官”称,香港法官私底下越来越经常表达忧虑,认为人大常委会释法可能会迫使法官遏制香港的自由。其中一名法官指,知道北京在面对香港时有其担忧,“但是如果他们过于频繁地释法,风险就是他们将不会留下任何可以让我们审判的东西”。路透社本身也形容,香港法官一向不会公开提出政治问题,因此此番言论实属少见。
即便假设所有受访者是“真实无误”,这篇文章也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完全无视“一国两制”下的宪制秩序与司法伦理。例如,标题故意将“中国”与“香港”对立,而内容更是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极力“污名化”。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香港特区“终审权”并非绝对,其所享有的权力是来自于宪法与基本法的授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不受质疑的对基本法释法的权力。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已经对此作“白纸黑字”的规定。因此,写这篇文章的路透社两名记者,要么是对香港宪制秩序的无知,要么是刻意为之。而后者可能更大,有人似乎故意要模糊“一国”,故意要无限放大香港特区“终审权”的“绝对性”。这是极其荒唐的,如果按其逻辑,“一国两制”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
第二,严重破坏香港特区法官的中立、不偏不倚的角色。路透社一再引述“匿名法官”的话去攻击中央政府,而文中称是在今年一月份法律年度开启礼前的一次“私人酒会”(private cocktail reception)中对法官作出上述访问的。问题在于,首先,既然是只招待法官或法律界人士的“私人酒会”,这两位路透社记者是如何“混进去”的?其次,明知这两位是带着明显政治偏见的记者,身为法官何以能接受其访问?最后,既然发表了攻击人大常委会释法决定的言论,又何以不敢真名示人、而要以“匿名”掩饰?而当法官都要“匿名”的话,那么还能期望这种法官去作出无畏无私的公正判决吗?
匿名“放料” 法官之耻
如果路透社没有杜撰事实的话,那么,上述四名“匿名法官”严重偏离事实、极具政治偏见的言论,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官行为指引》的规定。根据该指引,凡论及法官行为,均涉及三项指导原则。第一,法官必须独立。第二,法官必须大公无私。第三,无论在庭里庭外,法官行事时都必须正直诚实、言行得当。
法官指引明确写明:“在非司法活动方面,法官要考虑的因素是,社会上一个明理、不存偏见、熟知情况的人,会否认为有关的行为,会影响司法独立或公正无私,或有损司法职位的尊严和地位。如有上述的情况,便应避免作出这些行为。”
法官要不偏不倚,避免被视作带有政治偏见,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维繫香港司法独立的根本元素。但上述“匿名法官”显然是违反了规定,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路透社以及这几名违规法官,不仅是在破坏香港司法独立的形象,更是在对全体法官素质与能力的严重抹黑。
“佔中”始作俑者即将面临审讯,而其他相关案件的司法覆核亦将展开,有无或无罪、入狱或当庭释放,对香港政治发展影响深远。外国媒体选择此时去炮製新闻,背后有何目的,其实一目了然。
来源:大公报 作者:子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