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此前发生了多宗”港独”分子在球赛时嘘国歌的事件,政府消息人士昨日指,如果一群球迷一起在奏唱国歌时发出嘘声,明显就是有组织的行为,很难说并非故意,但相信一般人都不会触犯这条法例。
就不少人关注到”二次创作”、在茶餐厅听到国歌没有肃立、球迷在播国歌时发出声响等,算不算是贬损或侮辱国歌的问题,消息人士坦言难以一概而论,最重要的是看有关行为的意图,但如果一群球迷一起在奏唱国歌时发出嘘声,明显就是有组织的行为。
国家象征不应”二创”
至于”二次创作”,消息人士强调国歌是国家象征,需要尊重的,不应用来做创作,而网上世界是公开场合,故在网络上贬损国歌的行为,也有可能招致刑责。
被问及部分”社运”中人或会以贬损国歌表达不满,消息人士则引用特区终审法院对烧国旗案的判决指,言论和表达自由不是绝对的,大家可透过叫口号、举横额去表达不满,而非一定要贬损国家象征,有关条文的保护是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