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大律师公会阻”港地两检”涉违专业

2018-03-31 23:41:57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法律界质疑政治行先 抱”港英”旧例抗拒新宪制

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香港大律师公会日前再就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唱反调,向立法会《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提交补充意见,声称特区政府并无提出具说服力及令人满意的论据。就政府指在”内地口岸区”对高铁乘客实行内地法律,没有违反基本法第十八条,该会祭出《香港大学条例》,指称该条例与”一地两检”条例草案一样,不代表不适用于全港所有人。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大律师公会反对”一地两检”的言论,自换届改选期间开始出现,有政治凌驾法律专业之嫌,而公会以港英时期的一套抗拒新宪政秩序,显然没有与时并进。

特区政府此前指,”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并没有违反基本法第十八条、即全国性法律除列入附件三外不在香港实施的规定,因”一地两检”并非将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全境、对全港所有人实施,而是在特定区域以特定目的对特定人士实施。

大律师公会称这说法”有缺陷”,因为全港所有人都是高铁潜在乘客,因此条例草案实质上是应用于全港所有人,正如《香港大学条例》,虽然是适用于港大及港大学生,但不代表条例不适用于所有在港人士。

政府又认为,随着条例草案生效,内地人员只在”内地口岸区”执行内地法律的安排,已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没有违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内地人员须遵守香港法律的规定。公会称这是”奇怪而循环的论证”,难以理解若香港法律不适用于内地人员时,他们又如何能遵守香港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简松年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大律师公会一向以学术观点看问题,而这是普通法的做法,相反大陆法会以实际操作的角度看法律问题,导致公会在与内地有关的法律问题上的看法有所差异。

简松年:疑政治需要凌驾法律

他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实施”一地两检”,这已令香港毋须再将与”一地两检”有关的全国性法律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实施,否则争议将会更大。

简松年更提到,公会首次就”一地两检”表达立场是去年12月底,当时公会正值换届改选,上届执委会的做法或会有争取连任的动机,到现在换届后,新一届执委会或会为了巩固支持而表达强硬立场,有政治需要凌驾实际法律应用之嫌。

丁煌:”苹果与橙”乱模拟

执业大律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副主席丁煌指出,《香港大学条例》是在回归前制订,回归后香港已实行新宪政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取代枢密院的角色,如果以回归前制订的条例,模拟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制订的”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是”苹果与橙”的模拟。

他强调,在新宪政秩序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对香港具法律效力,需要尊重,但大律师公会多次以普通法及港英时期制订的条例,对新宪政秩序显得抗拒,显然没有与时并进。

傅健慈:”三步走”尊重法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傅健慈认为,”一地两检”的”三步走”立法程序完全尊重香港高度自治,首步和第三步本地立法都是香港作主动。

他并质疑大律师公会对于内地人员遵守香港法律的看法,指如果内地人员在”内地口岸区”执行内地法律,履行他们负责旅客、货品出入境等职责,是自然不过的事,但如果他们离开”内地口岸区”,自然要遵守香港法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