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会大学日前就滋事学生“占领”语文中心及威吓老师风波作裁决,带头搞事的前学生会会长刘子颀及中医学系学生陈乐行分别被判停学一个学期及8天。
由于两人“刑期”差异较大,引起外界疑问,刘陈两人更借此大做文章,举行记者会声称校方判罚“不明不白”。不过,事实是刘子颀原来去年已有粗口辱骂大学职员前科,判决书更表明行为属于重犯,两人却只字不提,涉嫌瞒骗大众。
刘子颀及陈乐行在收到停课通知后曾举行记者会“详细”交代事件,多次声称两人的判处书上内容相似,但罚则却“大有差异”,以此“推论”校方有意“杀鸡儆猴”,利用重罚刘“枪打出头鸟”。事实上,对于刘陈二人“刑期”差异,不少人都难以理解,更认为应延长后者停学处分。
被拆穿又飘移 道过歉“唔罚得”
不过,其实背后另有内情。原来刘子颀于去年中浸大外判保安及清洁工的劳资纠纷,曾以学生会会长身份参与游行抗争时与大学职员爆发冲突。
其间,刘曾向职员粗言秽语,被校方传召出席纪律聆讯,结果需向涉事职员写信致歉。
据悉,浸大校方是基于刘子颀属于重犯,遂予以较重惩罚,而判决书中亦清楚提及这点,但刘陈却在记者会上隐瞒有关资料,图借以“反咬”校方。
在其谎言在前日被揭发后,刘子颀向传媒直认以往曾向职员说粗口,但就再次展示其“神逻辑”,称自己道过歉就算“无数”,声言校方不应以此为由加重惩罚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