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是香港近年法治不彰、乱象丛生的主要搞手之一,香港是法治社会,绝对不容戴耀廷继续逍遥法外。对戴耀廷不能止于谴责,香港大学和特区政府,应高度重视社会的呼吁,对戴耀廷依法作出严正处置,不能再任其继续荼毒学生、分裂国家和祸港殃民。
港大应尽快革除戴耀廷教职
戴耀廷自2013年初策动“占中”起,就不断在大学和中学鼓吹“违法达义”、“法治不等于守法”,以此来煽动、蛊惑年轻人去冲击社会秩序和破坏法治,不少青年学生在其怂恿之下,不惜以身试法,先后引发一系列冲击社会的违法行为和严重暴力事件,最终导致其负上刑责,被判入狱。
对于戴耀廷这样一个在本港煽动大规模政治骚乱,扰乱香港法治,给香港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令人遗憾的是,港大对他百般包庇纵容,一味袒护。如果让戴耀廷这样的“港独”分子和违法煽动者霸占大学教席,继续荼毒学生,那么,堂堂的大学校园还能够履行正常的教育职能吗?港大不应继续包庇戴耀廷,必须尽快革除戴耀廷的教职。
无二十三条不代表无法可依
戴耀廷是整场非法“占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连他自己也承认触犯了多条法律。但“占中”结束三年多,戴耀廷迄今逍遥法外,法治不彰,失去阻吓作用,令戴耀廷肆无忌惮,言行越来越嚣张。
戴耀廷鼓吹“港独”、分裂国家的言论多如牛毛。2016年,他接受BBC中文网访问时说,“港独”主张的出现是“可以预见的发展”。在2016年台湾的一个讲座中,又提出“『独立』应该是港人前途‘自决’的选项之一”,他更批评“港独派”未能提出“独立”之后香港的想象。戴耀廷妄想“支爆”,鼓吹“港独”,就算外国一些反华政客,对所谓“中国崩溃”也没有他那般雀跃。
二十三条尚未立法,香港迄今尚无“港独”入刑的先例,但不代表特区政府无法可依。香港是法治之区,在法律的武库中,不乏对付“港独”的重武器,香港已有“叛逆罪”,还有《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社团条例》等,这些条例足以涵盖“港独”等大部分罪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二十三条立法,特区政府仍有足够法律手段检控“港独”分子,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政府要顶住压力惩处戴耀廷
香港迄今尚无“港独”入刑,完全是有法不依造成的局面。明知有人藉法律漏洞钻空子而不去堵塞,却一再放纵戴耀廷挑战国家主权,测试法律底线,任由“港独”歪风在社会如病毒蔓延,这是失职;特区政府对戴耀廷勿姑息纵容,尽快予以追究,以彰显法治。特区政府需依法规管“港独”活动,切实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七一会见特首林郑月娥和行政、立法及司法机构负责人时强调,新一届政府要依法遏制“港独”活动,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稳定,“大家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有的时候还要顶住压力,保持定力。”港澳办和中联办表示,坚决支持港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这是支持,也是期望和敦促。在严格依法遏止“港独”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在尽快依法惩处戴耀廷不可回避的问题上,特区政府是时候顶住压力,保持定力,果断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