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主党计划众筹跟进UGL事件,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做法有可能涉及”助讼”。根据香港法律,非法资助他人进行诉讼,属于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及最高监禁7年。
马恩国:刑检有限制
大律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指出,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四(17)(ii)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为非慈善用途进行筹款活动,可处罚款500元或监禁3个月。对于提出私人检控的可能性,他说任何刑事检控须由刑事检控专员决定,但避免滥用有关机制,私人检控获批的个案相当少,因此并非”想刑事检控谁就检控谁”。
黄国恩:肆意介入他人法律纠纷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认为,民主党众筹目的之一是”资助因追究UGL案引申的法律开支”,有可能涉及违法”助讼”,因行为明显是在肆意和擅自介入他人的法律纠纷中,更公开鼓动不涉及任何利益的公众人士参与。
有法律界人士说,民主党除涉嫌非法筹款之外,事件也反映目前香港并没有”政党法”规管政党及政团的行为,包括收取资金,而反对派曾被揭发收取”黑金”,加上民主党今次众筹过程并不公开,欠缺透明度,不排除会被外国政治势力利用,乘机暗中输送政治献金,推动各种政治工作。
来源:文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