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郑松泰把建制派议员座位上的国旗和区旗倒转。 数据图片
裁定倒插国旗区旗违誓及行为不检
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立法会调查”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前年在会议厅内倒插国旗及区旗事件的委员会,昨日提交调查报告。委员会一致认为,郑松泰公开及故意羞辱国旗及区旗,同时构成基本法第七十九条第七项中的”违反誓言”及”行为不检”,使立法会的声誉严重受损,故有足够理据提出谴责议案。委员会预计,最快在下月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辩论及表决。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坦言,其他议员会否”护短”,是议员自己的选择,而无论结果如何,是次调查已成为历史纪录,令立法会议员日后会收敛,知道什么是应有的行为。
郑松泰在前年10月出席立法会会议期间,两度将建制派议员座位上的国旗和区旗倒插。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同年12月就事件提出谴责郑松泰议案,立法会遂按议事规则成立调查委员会处理。去年,郑松泰被法庭裁定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罪名成立,罚款5,000元。
委员会主席梁美芬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郑松泰的行为符合谴责议案中的两项指控。首先,郑松泰当日是在电视及网上均会直播的立法会会议中,一再公开并故意侮辱国旗及区旗, “任何合理的人都会认为郑议员不愿意或至少是无意承认或尊重该等旗帜所代表的意义。”
她续说,郑松泰并无就此事表现出有意真正及忠诚地, 接受和履行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承诺,故郑松泰明确”违反立法会誓言”。
8次闭门会议18小时 10人作供
其次,郑松泰倒插国旗属”行为不检”,因为他当日屡次无视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蒋丽芸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劝喻和警告, 坚持以议员身份作出有关行为,使立法会的声誉严重受损,有负市民期望,加上他被法庭裁定羞辱国旗及区旗的刑事罪名成立,但却一直未有公开道歉,因此构成”行为不检”。
报告同时披露了会议及研讯文件, 委员会曾进行8次共18小时的闭门会议,由5名议员及2名立法会秘书处管事出席研讯。委员会亦曾邀请多名议员作供, 惟大部分反对派议员都拒绝出席,郑松泰更三度缺席聆讯,最终只有10名证人。
梁美芬坦言,由于委员会未获授权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传召证人及获取文件,故议员可选择是否作供,而委员会已公允地履行职责,包括在立法会议事规则外,检视基本法相关条例提及的”行为不检”与”违反誓言”的标准,并监察是否有议员违反有关标准。
议案下月上会 过三分二即DQ
就有人质疑委员会成员均由建制派议员组成,委员会成员陈振英指,委员会在调查过程完全采用客观事实,并不会采纳主观判断的理据。
根据立法会议程安排,谴责郑松泰议案预计最快在下月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辩论及表决,倘获得三分之二在席议员支持就能通过,届时立法会主席须宣告撤销郑松泰的议员资格。不过,现时立法会组成中,建制派议员未过三分之二,意味若郑松泰倘获反对派议员包庇,就会被”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