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葛婷)戴耀廷3月25日在台湾”五独论坛”上鼓吹”港独”,引起公愤,特区政府随即谴责戴的”港独”言论。”长洲复核王”郭卓坚其后入禀高院,控告特首林郑月娥违反基本法对言论和学术自由的保障。高院昨颁下判词,拒绝向郭发出司法复核许可,重申法庭不是表达个人政见的平台,并批评郭滥用司法程序。
郭卓坚于本月3日入禀高等法院,声称林郑月娥在3月30日发新闻稿点名谴责戴耀廷,其中表示”感到震惊,并予以强烈谴责”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妨碍香港人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违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就职宣誓规定”拥护基本法”的条文,要求法庭颁令林郑月娥的做法”违宪”。
高院昨拒绝批出司法复核申请。法官周家明在判词中指,特首谴责戴耀廷的言论并无法律效力,亦不关乎任何可被复核的决策。特首有权为港人利益公开发言,亦没有理据证明特首的言论侵犯了戴或港人的言论自由,或违背基本法和就职宣誓。
他续说,郭亦非今次事件提出司法复核的正确人选,因为连直接受影响的戴耀廷都未有提出申请,并重申法庭只会处理恰当和合理的法律议题,法庭并非表达个人政治意见的平台,又批评对方今次明显是在滥用法律程序和司法复核。
三度入禀复核”一地两检”
郭卓坚昨晨到庭拿取判词后,随即就早前高铁”一地两检”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第三次入禀提出司法复核申请。今次则称林郑月娥”违反”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即特首职责是负责执行基本法。他声称,特首要求立法会通过高铁”一地两检”草案,是”放弃”其特首职权,”未为香港利益据理力争”,有违基本法规定云云。
郭卓坚去年7月已就高铁”一地两检”问题提出司法复核,高院去年9月驳回其许可申请;郭同年10月再就同一事宜入禀申请司法复核,至今年1月初再向高院递交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