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郑治祖)”渎誓四丑”罗冠聪、刘小丽、姚松炎及梁国雄一直拒绝归还共约1,200万元已申领的薪酬及开支的争论,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在咨询法律意见后,于昨日宣布不追回4人的议员薪酬,但须归还预支款项共101万元,各人由19万元至31万元不等。身兼行管会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解释,法律意见虽认为向4人提出申索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考虑到追讨相关款项所涉及的讼费需要”八位数字”,故仅要求4人偿还已预支的营运资金等,倘4人仍拒绝归还,行管会会通过法律程序,追讨连同薪津的全数款项。
梁君彦昨日会见记者,解释行管会的决定。他指出,法律意见认为,行管会有法律依据向4人提出申索,同时考虑到该4人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项的机会,及继续采取追讨行动可能招致的法律费用。
涉”八位数”讼费 用公帑需审慎
他透露,初步估计,追讨相关款项所涉及的讼费大约是”八位数字”。行管会必须审慎运用公帑,若要使用更多的公帑以追回有关款项,未必符合审慎理财、运用公帑的原则。
经详细讨论后,行管会决定:一、4人必须归还已预支的营运资金,其中已扣除去年7月14日或之前可获发放的工作开支款额。二、在指定日期前必须归还所有资本项目,包括手提电话、计算机等等。三、必须归还已获发去年7月14日之后的某些预支款项,每人偿还大约19万元至31万元不等。
“四丑”续嘴炮 高举”冷屁股”
行管会在作出决定后,”四丑”即意气风发。刘小丽声称,立法会和政府是次决定只是”收回恶意”而非”释出善意”,更称会追讨其前助理7月份的人工和代通知金,及自己7月的半个月薪酬。
梁国雄亦称,特首林郑月娥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次的做法是”老妓从良”,又称会为助理追讨”应有”的劳工赔偿和待遇。
罗冠聪也声言,他们有”十分充足”的抗辩理据,令图以追讨薪津作”政治打压”知难而退,又称自己原则上同意要交付预支但尚未使用的营运资金,及添置了的设备,但其议员办事处的职员在”突然打压”下离职,立法会”应当”承担其代通知金以及遣散费。
姚松炎则称,行管会追讨其薪津并没有法律基础,早应停止,又称其他行动会待与律师和其他”民主派朋友”商讨后公布。
葛佩帆:市民不该为渎誓埋单
民建联议员葛佩帆直指,4人渎誓违反基本法,引起公愤,更被法院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完全是咎由自取。虽然行管会是在考虑过追讨不符经济效益后决定终止追讨,但有很多纳税人都认为行管会放弃追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为4人玩嘢而”埋单”,并不公道。
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认为,行管会决定只要求4人归还预支款项是合理的,而事涉公帑,4人不应再纠缠,应尽快归还有关款项,继续赖账就等同”打劫”市民。
旅游界议员姚思荣表示,行管会在听取法律意见后作出是次决定,已考虑到法、理、情,相信市民亦不希望继续耗用公帑,宁用在有效益的范围上。
“渎誓四丑”原须归还款项(表一)
议员/酬金* 预支营运资金 开支偿还款额 总数
梁国雄(86万元) 37万元 152万元 275万元
罗冠聪(86万元) 46万元 142万元 274万元
姚松炎(86万元) 46万元 180万元 312万元
刘小丽(86万元) 40万元 187万元 313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
“四丑”周身债(表二)
梁国雄 19万元
罗冠聪 20万元
姚松炎 31万元(#)
刘小丽 31万元(#)
#姚刘两人的资本项目(即设备)已留在立法会大楼内
数据源:立法会秘书处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