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梁振英今早在个人facebook专页发文,点名批评《苹果日报》征求各界知名人士的“爆相”“爆片”,征求通告上还刊登了各界目标人物的漫画像。他指出,“5月25日苹果日报的征求爆相爆片通告上附了历任行政长官的配偶的彩色大漫画像,即董建华太太、曾荫权太太,我太太和林兆波先生,明显是要求读者针对这四个行政长官的家人。”他认为有关做法“卑劣”,不能接受。
梁振英又表示,今年2月19日下午七时十九分,他和家人在中环吃完饭离开餐厅,有自称是《苹果日报》记者在商场跟了他一家10分钟,边走边拍录像和照片。梁振英表示,当时已用手机近距离拍了该记者3张照片备案,有需要时会公开,或者交给警察或律师。
他又重提几年前和儿子在马尔代夫沙滩喝茶,有香港游客垂着手,手中拿着手机,在他面前走过,第二天相片就上了《苹果日报》。他质疑“父子二人度假,有什么需要偷拍的?以后再有这种情况,我会在现场报警,上警署再理论。”
梁振英在文中呼吁,面对《苹果日报》,不能不采取反制手段,包括将对方拍照录像留纪录; 可以实时报警或通知现场保安人员,制止对方离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