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香港土生土长,在这十数年间看到“大笪地”、“行人专用区”等建议,成立、转型、取消撤销。每一个项目推行出台前,酝酿期间都会有不同的持份者支持和反对,原因是基于对于计划或项目,或会影响他们长久的既得利益。
须照顾当区持份者
在一个城市的规划而言,必须要照顾当区的持份者,以及区内经济生态和人文的可持续发展,假如着重点有所偏差而又影响了区内持份者的利益,便会产生不良的效果并引起矛盾。在十多年前,有社区领袖和地区人士推动香港发展各社区内的地区经济,以促进社会多元化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多样性。政府当时批准民间团体以“短期租约”方式在黄大仙举办“腾龙墟”,给予小本经营的商户、初创青年,以及弱势群体能够通过特色的墟市合法经营业务,带动社区经济发展。
及后,在香港岛区再推出“大笪地”夜市,以模仿老香港的夜市特色而设计,除了可以让老一辈的香港人能怀缅过去外,同样可以让小本经营的商户谋生计。及后,政府在元朗区批出临时用地给予非牟利机构经营墟市,异曲同工,成效正面。上述的墟市均为短期的先导计划或短期项目,在人流管理、噪音控制、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安排,都是在一个指定的时期之内发生,与民居有一定的距离,长远不会对该区的生态造成重大变化。由于这些乃非长远项目,即使是成效显著,又不能长远发展,难以成为可持续发展项目。
而“行人专用区”在香港多处实行,除了旺角之外,还有油麻地近榕树头、铜锣湾近崇光百货、赤柱、上水石湖墟等不同地区。据运输署所表述的目标显示,行人专用区是希望改善行人的安全及流通情况,提倡以步行作为一种交通方式,劝阻非必要的车辆驶入,以及改善整体行人环境。
涉及利润 原意已失
就撤销旺角行人专用区议题,有议员站在居住在该区的居民利益上,以获得较舒适宜居环境而支持,有长期在该区租置门市地铺的商户认同撤销旺角行人专用区的议案;但又有地产商认为撤销后会人流减少而影响租务市场,而在行人专用区内表演的艺术者则认为扼杀了表演的空间。有人认为撤销旺角行人专用区的起因是街头表演声浪过大,甚至是“斗大”;表演者有组织地“霸位”阻碍个体的表演者的生存空间;街头表演已成为带来利润和恒常的收益业务经营,已失去纯粹表演的原意。
莫论任何原因,当一个地方的生态文化出现了异常而未能通过民间解决,便需要政府介入以解决问题。笔者翻查资料,发现在旺角行人专用区议题上曾收到居民申诉,可惜过往并未有获区议会的支持,媒体及政客更不会为该区居民请命。现时,撤销旺角行人专用区的议案已获通过,“马后炮”的议论纷纷,包括非油尖旺区的议员都“突然”为民请命,对议题说三道四,并将责任全归咎于政府“杀街”过急,过往又没有做好管制和执法;笔者有感若当天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又会有“义人”认为执法过严,扼杀艺术发展,又试问谁能定错对?
最后,笔者还是希望香港能给予表演艺术和相关工作者生存空间,甚至是发展成为香港特色的项目,但发展必须要顾及各方利益。媒体、“马后炮专家”在反对时,能否给予当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如老弱、新移民、基层家庭多一些同理心,试站在别人长期在当区生活中所承受的压力,才来给予一个持平公正的判断。笔者认为香港是一个关爱社会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