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网消息: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香港有人拟提出司法覆核。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对此指出,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绝相关司法覆核申请。
陈端洪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法院无权推翻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决定,称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绝相关司法覆核申请,否则情况“不可想象”。
陈端洪直言在中国宪法体制上,指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违反基本法没有任何意义。他补充,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负责监督法律实施,故一条法例是否合法合宪,并非由香港法院判断。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日前亦指出,香港法院无权覆核全国人大“一地两检”决定,因为有关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宪制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等同于国家法律地位,已成为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宪制基础的香港法律体系一部分。
他表示,若香港法院受理司法覆核及作出“违宪”裁定,存在司法越权及违反基本法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宪制责任通过释法等宪制程序“澄清、监督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