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民族党”运作 对“港独”零容忍
2018-07-24 20:35:13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保安局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对于任何破坏国家安全、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踩踏“一国两制”红线,特区政府当然予以坚决制止。
香港市民享有的言论、结社自由是基本法所赋予,但是, 言论、结社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譬如说,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就必须对“香港民族党”的“港独”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这些限制,其实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已经清楚订明。
正如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强调:“有关规定都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订明,而《社团条例》的条文又符合《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因此,该条例中涉及的结社自由的条文,便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有关条文一样。”
在香港鼓吹“港独”已经不是言论、结社自由的问题。“香港民族党”宗旨扬言:“最终建立民族的主权国家,令香港再次成为东亚伟大的文明国家。”这样的政党宗旨明显与“一国两制”的原则和要求背道而驰。
保安局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确保言论、结社自由不被滥用,更及时制止“港独”思潮在香港泛滥、荼毒市民。特首林郑月娥明确表示,香港必须尊重国家利益,如果有人触碰国家安全的底线,特区政府不会容忍。
“香港民族党”明目张胆鼓吹、煽动“港独”,触碰国家安全底线,香港一百多万潮籍乡亲乃至全体香港人也是零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