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案】反东北案暴徒上诉被驳回
2018-10-12 00:50:58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官:入立会表达意见须受规管 张汉贤拘捕令仍生效
星岛环球网消息: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立法会财务委员会2014年6月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时,遭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香港人优先”召集人张汉贤等5人,事后分涉违反立法会行政指令及在会议厅范围内未有遵守秩序,被定罪判囚1星期至3星期或罚款,各人其后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昨驳回5人的上诉,当中两人原须实时入狱服刑,但获准保释等候上诉到终院。至于一直以在台湾抱恙留医为由缺席聆讯的张汉贤昨仍未到庭,法官指早前发出的拘捕令仍然有效。
高院法官黄崇厚昨在判词中指出,社会人士虽有权入立会发表意见,但该行使权利必须受规管。
黄官明言,不同意公众者造成直接及实际干扰的行为才算“不遵守秩序”,因而驳回除张汉贤外的4名被告的定罪上诉,同时驳回叶宝琳及黄根源的判刑上诉。
官批叶宝琳黄根源无悔意
针对叶、黄两人的判刑,黄官引述“双学三丑”一案,就判社服令的前提,是上诉人需有真诚悔意,但两人无任何悔意,原审判刑并无原则上的错误或明显过重,两人需实时入狱服刑。
4人均表示会继续上诉至终院。法官接纳有部分理据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故颁发许可证明书让他们往终院上诉,并批准叶、黄两人保释等候上诉。
至于被判囚一星期的上诉人张汉贤,昨未有到庭,控方指早前已由警员透过电话通知他需出庭,张表示不在香港,但会如期出席聆讯。控方要求撤销其就定罪和判刑的上诉申请。
张汉贤多次缺席聆讯
黄官指张汉贤多次缺席聆讯,从无提交任何书面陈词支持其上诉,加上他一直知道聆讯日期,却没有出庭,且没有交出任何证据指自己在医院接受治疗,认为他无意图继续上诉,决定驳回其定罪及及判刑上诉,另外早前对其发出的拘捕令仍然有效。
5名上诉人包括“土地正义联盟”执委叶宝琳(37岁)、“香港人优先”召集人张汉贤(44岁)、仓务员黄根源(28岁)、社民连成员周诺恒(33岁)及坪輋村民张贵财(53岁)。
当中叶、张汉贤及黄涉2014年6月6日强闯立法会大楼及阻止保安员关上立法会大楼的玻璃大门,3人于2015年8月28日被裁定违反立法会行政指令罪成,判黄监禁3星期、叶监禁两星期,张汉贤则监禁1星期。
至于周及张贵财则涉2014年6月13日在立法会大楼停车场出入口挂横额,被裁定在会议厅范围内未有遵守秩序罪成,各判罚款1,000元。
张贵财和周诺恒其后就定罪上诉,另外3人则就定罪及判刑上诉,惟张汉贤在早前多次上诉聆讯时,一直以在台湾抱恙留医为由缺席聆讯,案件上月26日再于高院提讯时,法官终向其发出拘捕令,一旦返港便会被带上法庭。
至于除张汉贤外的4名上诉人案件,昨如期在高等法院颁布裁决,并分开处理张汉贤的上诉。